本院認為,被告人邱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密山市人民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追究邱某刑事責任的起訴意見,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予以采納。邱某犯罪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可從輕處罰。邱某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xié)議并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邱某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悔罪表現(xiàn)、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宣告緩刑,依法實行社區(qū)矯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劉某違反交通安全法規(guī)在道路上醉酒超速駕駛機動車輛,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辯護人王紅線辯稱:1、被告人系初犯、偶犯;2、被告人賠償了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3、被告人具有自首情節(jié),且當庭自愿認罪,認罪、悔罪態(tài)度好,希望法庭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經(jīng)查,被告人劉某在事故發(fā)生后撥打了報警電話并在出院后積極到交警大隊配合處理事故調(diào)查,庭審中亦自愿認罪,可以認定為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又查明,被告人劉某庭審前賠償了被害人家屬的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故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本院依法予被告人劉某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車致一人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大悟縣人民檢察院的指控成立。案發(fā)后,被告人李某某主動打電話報案、積極參與救治,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且積極賠償被害方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諒解,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李某某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可依法對其宣告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第六十七條 ?第一款 ?、第七十二條 ?第一款 ?、第七十三條 ?第二、三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舒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車致一人死亡,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大悟縣人民檢察院的指控成立。案發(fā)后,被告人舒某某主動打電話報案,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事故發(fā)生后,被告人積極參與救治并賠償被害方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諒解,依法可酌定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舒某某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可依法對其宣告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第六十七條 ?第一款 ?、第七十二條 ?第一款 ?、第七十三條 ?第二、三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舒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鄭某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歸案后,鄭某甲認罪態(tài)度較好,有悔罪表現(xiàn),并取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鄭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審 判 長 張 穎 審 判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吳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駕駛機動車,夜間行駛在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未降低行駛速度,因而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被告人與被害人親屬達成賠償協(xié)議,取得了諒解,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對黃州區(qū)社區(qū)矯正辦建議對吳某作出非監(jiān)禁刑的意見予以采納。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第七十二條 ?、第七十三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吳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三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謝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駕駛車輛,發(fā)生致二人死亡、多人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給予刑事處罰;被告人謝某在為用人單位江源公司送貨途中發(fā)生交通肇事系執(zhí)行工作任務給被害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因此應由用人單位江源公司承擔賠償責任。針對申訴人徐某、左月靜的申訴理由及請求,本院綜合評判如下:一、申訴人徐某、左月靜是否應對本案民事賠償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問題。1、江源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成立時,申訴人徐某、左月靜系夫妻關系,是江源公司僅有的兩名股東。在注冊成立江源公司時,左月靜和徐某雖向工商部門提供了《財產(chǎn)分割協(xié)議》,但該協(xié)議只載明兩人各出資250000元(現(xiàn)金),注冊資金是屬于個人財產(chǎn),不屬于家庭共有資產(chǎn),但從《財產(chǎn)分割協(xié)議》本身載明的內(nèi)容并不能證實兩人對家庭共有財產(chǎn)進行了實質(zhì)意義上分割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馬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責,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馬某在案發(fā)后主動撥打“110”電話報警,并在事故現(xiàn)場等候公安機關調(diào)查處理,在接受公安機關調(diào)查詢問時如實供述了相關犯罪事實,視為自首,可以從輕處罰,歸案后當庭自愿認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現(xiàn),亦可酌定從輕處罰。經(jīng)查,被害人親屬在本案一審審理過程中表示暫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一審法院在本案審理過未對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馬某的賠償能情況進行查證符合法律規(guī)定,故其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但鑒于二審期間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馬某已與被害人親屬達成賠償協(xié)議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且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張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具有法定從輕處罰的情節(jié);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xié)議,并已實際履行,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具有法定從輕處罰的情節(jié)。綜合上述情節(jié),被告人張某某犯罪情節(jié)較輕,確有悔改表現(xiàn),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具備適用緩刑的法定條件,應對其予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及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于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四人死亡,并負事故的同等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于某某在案發(fā)后委托他人電話報警,并在案發(fā)現(xiàn)場積極搶救被害人,且在接受公安機關調(diào)查時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自首,可對其從輕處罰。公訴機關對被告人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且屬自首的指控意見成立。對辯護人請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紤]本案的具體情節(ji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9月16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止。)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徐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醉酒、無證駕駛報廢機動車交通肇事,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徐某某案發(fā)后打電話報警,被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罪行,屬自首,可對其從輕處罰。公訴機關對被告人徐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且屬自首的指控意見成立。被告人徐某某交通肇事,致原告人邵某某受傷,應對邵某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對于原告人邵某某要求給付醫(y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護理費、鑒定費及鑒定檢查費的訴訟請求,因被告人徐某某無異議且大部分訴訟請求有證據(jù)證實,故予以支持。考慮本案的具體情節(ji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第三條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機動車肇事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準確,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被告人王某肇事后讓他人報警并在現(xiàn)場等待警察,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被告人王某已賠償被害人家屬各項經(jīng)濟損失,可依法從輕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宣告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如不服本判決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葉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規(guī)定,無證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傷,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對被告人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在事故發(fā)生后,明知他人報警,仍在現(xiàn)場等候,應視為投案,且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是自首,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被告人已賠償了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亦有酌情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葉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拘役三個月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上訴人潘某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因潘某某的犯罪行為給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合理部分,依法應予以賠償。本案中,肇事車輛所有人為九三農(nóng)墾通達出租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該車系潘某某出資金購買,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jīng)營活動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且潘某某承擔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請求潘某某與九三農(nóng)墾通達出租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符合法律規(guī)定。上訴人九三農(nóng)墾通達出租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提出不應承擔連帶責任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被上訴人劉某甲、劉某乙的委托代理人提出應維持原判的意見,予以采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確定的賠償數(shù)額準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和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上訴人李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二人受傷,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關于上訴人通達公司提出其與李某之間不是掛靠關系,李某是出租車輛的所有權人和管理者,通達公司不應承擔任何責任,以及上訴人與李某簽訂《營運車輛經(jīng)營合同》中約定“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切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不足部分均由李某承擔”,上訴人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故請求撤銷原審判決,改判上訴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的上訴意見及理由。經(jīng)查,有被上訴人李某的供述和道路運輸證、從業(yè)資格證、駕駛證、行駛證及《營運車輛經(jīng)營合同》等證據(jù),能夠證實李某出資購買的黑R×××××號風神牌小型轎車,向上訴人繳納管理費用并以上訴人的名義進行經(jīng)營,由上訴人負責對該車輛進行年審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孔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以處罰。被告人孔某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對其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孔某已賠償被害人簡某甲及被害人簡某乙近親屬全部損失,并得到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對其可酌定從寬處罰;被告人孔某有犯罪前科,可對其酌情從重處罰。本案經(jīng)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第六十七條 ?第一款 ?、第七十二條 ?第一款 ?、第七十三條 ?第二、三款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孔某犯交通肇事罪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以處罰。被告人王某主動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對其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與被害人馬某乙的近親屬就民事賠償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并得到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對其可酌定從輕處罰。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王某有自首情節(jié),積極賠償了被害人近親屬的經(jīng)濟損失,并得到了諒解,可對被告人王某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與本院查明的事實相符,本院已予采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肖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以處罰。被告人肖某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對其可從輕處罰;被告人肖某與被害人近親屬就民事賠償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得到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對其可從寬處罰。被告人肖某的辯護人的合理辯護意見,本院已予以采納。本案經(jīng)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第六十七條 ?第一款 ?、第七十二條 ?第一款 ?、第七十三條 ?第二、三款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肖某犯交通肇事罪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的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以處罰。被告人張某主動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對其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與被害人屈某的近親屬就民事賠償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并得到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對其可酌定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2月25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止)。 審 判 長 顧瓊香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韓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事故后逃逸,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韓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已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自愿認罪,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的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韓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楊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二人不同程度受傷、五車不同程度受損的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被告人楊某案發(fā)后在事故現(xiàn)場積極搶救傷者,在接受公安機關調(diào)查詢問時亦如實供述了相關犯罪事實,系自首;其歸案后亦能夠當庭自愿認罪,認罪態(tài)度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現(xiàn),并積極賠償相關被害人及被害人親屬的相應經(jīng)濟損失,取得相關被害人及被害人親屬的諒解,被告人楊某具有法定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被告人楊某的辯護人陶靜宏提出“被告人楊某能當庭自愿認罪,積極賠償相關被害人及被害人親屬的經(jīng)濟損失,取得了相關被害人及被害人親屬的諒解,可對被告人楊某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與庭審查明的事實相符,亦有相應的法律依據(jù)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甲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過程中未能確保安全行駛,導致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輕微傷)、兩車及高速公路路產(chǎn)受損的交通事故,且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甲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被告人張某甲在因犯交通肇事罪受到刑事處罰的情況下,未能吸取教訓,在駕駛機動車輛的過程中再次發(fā)生交通事故,可酌情從重處罰;但被告人張某甲在案發(fā)后能主動撥打“110”電話報警,并在現(xiàn)場等候公安民警處理,在接受調(diào)查時如實供述了相關犯罪事實,系自首;且歸案后亦能當庭自愿,認罪態(tài)度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現(xiàn),被告人張某甲具有法定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照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秦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無號牌的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且未充分注意行車安全,致使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秦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被告人秦某歸案后能夠坦白認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現(xiàn),且其親屬代其賠償了被害人親屬的相應經(jīng)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親屬的書面諒解,被告人秦某具有法定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被告人秦某的辯護人劉均提出“被告人秦某能坦白認罪,具有悔罪表現(xiàn);且系初犯,其親屬代其賠償了被害人親屬的經(jīng)濟損失,可對被告人秦某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與庭審查明的事實相符,亦有相應的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本院對此予以采納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管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確保安全駕駛,因而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在案發(fā)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依法可以適當減輕刑罰量。公安縣社區(qū)矯正工作管理局調(diào)查認為,被告人管某具有矯正條件。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管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如不服本判決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jù)充分,證明的事實清楚,故對被告人樊某某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樊某某違反道路運輸管理法規(guī),超載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但案發(fā)后,被告人樊某某打電話報警,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首情節(jié)予以認定;且其家屬為死者支付了部分住院費,并暫交昌黎縣殯儀館2.6萬元費用,綜合以上情節(jié),可對其從輕處罰。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樊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如不服本判決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在駕駛機動車行駛過程中,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在此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予懲處。藁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事實與罪名成立。被告人認罪悔過,且與受害人家屬達成民事賠償協(xié)議,可酌定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第七十二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在駕駛機動車行駛過程中,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甲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張某甲積極賠償了被害人魏某某家屬35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且被告人張某甲認罪態(tài)度較好,系初犯,可酌予從輕處罰。根據(jù)被告人張某甲的犯罪情節(jié)、悔罪表現(xiàn)和社會危害程度,以及元氏縣司法局對被告人張某甲的社會調(diào)查評估,對被告人張某甲可以適用非監(jiān)禁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七十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張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審判長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付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予懲處,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付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積極配合調(diào)查,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tài)度較好,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根據(jù)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悔罪表現(xiàn)和社會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刑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4月9日止)。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直接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甲無視國家法律,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機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傷的后果,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肇事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罪名成立。鑒于被告人李某甲案發(fā)后投案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得到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且當庭能夠自愿認罪,確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可予從輕處罰。為打擊犯罪,維護公共道路安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第六十七條 ?、第七十二條 ?第一款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緩刑考驗期限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如不服本判決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權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機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權某駕車逃逸,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罪名成立。鑒于被告人權某案發(fā)后能夠投案自首,賠償了被害人家屬全部經(jīng)濟損失,得到被害人家屬的諒解,自愿認罪,態(tài)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為打擊犯罪,維護公共道路安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權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緩刑考驗期限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柏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機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傷,柏某駕車逃逸,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罪名成立。鑒于被告人柏某當庭能夠自愿認罪,態(tài)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xiàn),且已賠償了被害人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可從輕處罰。為打擊犯罪,維護公共道路安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第七十二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柏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緩刑考驗期限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張某甲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并應賠償因其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案發(fā)后,上訴人張某甲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屬自首。二審審理期間,上訴人張某甲能夠認罪,其親屬并能主動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甲、平某某部分經(jīng)濟損失,有悔罪表現(xiàn),得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甲、平某某的諒解,且上訴人張某甲系偶犯,沒有再犯罪危險,宣告緩刑沒有不良影響,故可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對上訴人張某甲肇事后離開現(xiàn)場的行為,原判認定屬逃逸不當,應予糾正。原判決定罪準確,但量刑不當,應予改判。故對上訴人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無證駕駛無牌照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傷,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予處罰。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劉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于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本院予以采納。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使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遭受的經(jīng)濟損失,被告人應承擔賠償責任。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要求賠償?shù)母黜棑p失,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的項目賠償,并參照河北省201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有關數(shù)據(jù)計算,其合理部分依法支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韓某1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不予支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韓某1支出的醫(yī)療費因不能提供原始票據(jù),本院不予支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韓某1提出的誤工減少收入,因不能提供誤工減少證明,本院不予支持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甲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造成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案發(fā)后,被告人留在現(xiàn)場等候處理,期間積極打電話施救,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應認定為自首,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根據(jù)本案被告人李某甲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郭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逃逸,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予刑事處罰。被告人郭某、賀志豪明知郭某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做假證包庇,其行為均構成包庇罪,依法均應予刑事處罰。被告人郭某在其親屬陪同下向偵查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當庭自愿認罪,系自首,依法可減輕處罰。被告人郭某、賀志豪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當庭自愿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案發(fā)后,被告人郭某的近親屬積極與被害人的近親屬協(xié)商達成了民事賠償協(xié)議并已履行,取得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的規(guī)定,可依法從寬處罰。被告人郭某的犯罪情節(jié)較重、主觀惡性較深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黃某甲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后逃逸,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在本院的主持下,被告人已與被害方達成刑事和解協(xié)議,賠償了被害人近親屬的經(jīng)濟損失,得到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對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罰。被告人自動到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本院委托監(jiān)利縣社區(qū)矯正辦公室對被告人的現(xiàn)實情況進行了社會調(diào)查,該調(diào)查評估意見認為:被告人黃某甲平時表現(xiàn)較好,之前無違法行為,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該評估意見,本院予以采納,可以對其宣告緩刑。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第七十二條 ?第一款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翁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翁某某能自愿認罪,能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的經(jīng)濟損失,并能得到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且交通肇事后參與施救,均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翁某某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可酌情從重處罰。公訴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因增加了量刑情節(jié),本院應予調(diào)整,但調(diào)整后的刑期仍在建議的刑期幅度內(nèi)。結合監(jiān)利縣社區(qū)矯正局提出的調(diào)查評估意見,可以對被告人翁某某宣告緩刑。據(jù)此,本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劉某甲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且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劉某甲犯罪后,因傷住院期間,委托其妻代為投案,應當視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劉某甲能依照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的調(diào)解協(xié)議,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的經(jīng)濟損失,并得到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公訴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得當,本院應予采納,但結合仙桃市社區(qū)矯正工作管理局提出的審前社會評估調(diào)查報告,可以對被告人劉某甲宣告緩刑。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第第二款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原審被告人王某駕駛機動車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原審被告人王某的犯罪行為給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共計400476.70元,依法應予賠償。因原審被告人王某在上訴人陽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且本案交通事故發(fā)生在投保期間,故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以上訴人陽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作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因此,原審判決上訴人陽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nèi)賠償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110000元,并無不當。上訴人提出若承擔交強險賠付責任則享有追償權利的問題,屬于另一法律關系,可依法另行主張權利。“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劉某甲駕駛機動車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的重大交通事故,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侵犯了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鑒于被告人劉某甲具有自首情節(jié)并賠償了被害人的部分經(jīng)濟損失,具備可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ji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劉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劉某甲自2013年8月16日起,刑期至2015年8月15日止。) 審 判 長 賀從偉 人民陪審員 吳祖國 人民陪審員 石中山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侵犯了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鑒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節(jié),并賠償了被害人親屬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具備依法可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jié)。公訴機關提出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并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適當,本院予以采納。經(jīng)社會調(diào)查評估,被告人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故可對其適用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車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應負刑事責任。被告人王某某在案發(fā)后積極搶救傷者,并于2014年12月19日在被采取強制措施之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賠償了被害人部分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第六十七條 ?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月14日起至2015年7月13日止)。如不服本判決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曹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本院予以支持。案發(fā)后,被告人曹某某能夠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曹某某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予以酌情從輕處罰。綜合上述情節(jié),考慮對被告人曹某某判處緩刑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可對其適用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曹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唐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造成死亡一人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案發(fā)后,被告人唐某在事故現(xiàn)場主動投案,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是自首,可從輕處罰,并與被害人家屬就賠償事宜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積極賠償經(jīng)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jù)來源及形式合法,且相互印證,能夠證明本案的基本事實,本院予以采信。在審理中,本院委托宜都市社區(qū)矯正機構對被告人彭某的社會表現(xiàn)及能否適用非監(jiān)禁刑進行了調(diào)查。經(jīng)調(diào)查,社區(qū)矯正機構同意接受被告人彭某在社區(qū)矯正。 本院認為,被告人彭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案發(fā)后,被告人彭某能夠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彭某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xié)議,并已經(jīng)按協(xié)議分期向被害人及其家屬支付了賠償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合上述情節(jié),考慮對被告人彭某判處緩刑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可對其適用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jù)來源及形式合法,且相互印證,能夠證明本案的基本事實,本院予以采信。在審理中,本院委托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社區(qū)矯正機構對被告人曹某的社會表現(xiàn)及能否適用非監(jiān)禁刑進行了調(diào)查。經(jīng)調(diào)查,社區(qū)矯正機構同意接受被告人曹某在社區(qū)矯正。 本院認為,被告人曹某違反交通管理運輸法規(guī),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案發(fā)后,被告人曹某能夠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曹某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xié)議,并已經(jīng)向被害人家屬支付了全部賠償款,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合上述情節(jié),考慮對被告人曹某判處緩刑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可對其適用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梅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造成死亡一人的重大交通事故,且對事故負主要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梅某案發(fā)后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梅某按照調(diào)解協(xié)議賠償了被害人親屬的部分經(jīng)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梅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范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負刑事責任。公訴機關起訴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范某犯罪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范某在事故發(fā)生后積極搶救傷者,且賠償被害人親屬經(jīng)濟損失,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jù)被告人范某的犯罪情節(jié)及悔罪表現(xiàn),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以對被告人范某宣告緩刑。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本院予以采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范某犯交通肇事罪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無證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肇事后,被告人王某某為逃避法律追究駕車逃離事故現(xiàn)場,系逃逸,依法應予嚴懲。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公訴機關建議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的刑罰幅度適當,本院予以采納。但考慮到被告人王某某能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的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其諒解,具有悔罪表現(xiàn),可對其適用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雙鴨山市尖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有交通肇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可從重處罰。被告人王某某交通肇事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某通過向被害人家屬賠償損失的方式獲得諒解,被告人家屬自愿和解,依法可對被告人王某某從輕處罰。雙鴨山市尖山區(qū)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王某某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nèi)量刑的量刑建議與本案量刑事實證據(jù)及法律規(guī)定相符,予以采納。被告人王某某能夠認罪,確有悔罪表現(xiàn),并取得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對其宣告緩刑沒有再犯罪的危險。據(jù)此,根據(jù)被告人王某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zh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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