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認為,上訴人莊某某違反交通管理法規(guī),酒后駕車,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為侵犯了交通運輸?shù)陌踩?,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上訴人莊某某的犯罪行為給上訴人宋某(甲)、柳某、寧某(甲)、何某、張某、寧某(丙)、寧某(?。┰斐傻慕?jīng)濟損失,應予賠償。原判認定的犯罪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鑒于上訴人莊某某的親屬在二審階段與上訴人宋某(甲)、柳某、寧某(甲)、何某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 ?第一款 ?、第七十二條 ?、第七十三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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