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图片在线观看免费|99精国产麻豆久久婷婷|黄片毛片三级片在线观看|免费无码性爱短片|超碰惹怒人人操人人摸|日韩精品a毛片a免费视频|超碰男人无码色综合福利|91成人超碰乱精品|亚洲一二区视频亚洲狼人|我是成年人想看日本成人黄色A片

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wǎng)!

咨詢熱線 023-8825-6629

哈爾濱匯雄時代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上海長匯富榮投資中心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2019-07-25 塵埃 評論0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8)最高法民終934號
上訴人(一審被告):哈爾濱匯雄時代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qū)增福街**號。
法定代表人:何祖當,該公司總經理。
管理人:黑龍江朗信銀龍律師事務所。
委托訴訟代理人:顧祥國,黑龍江善行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一審原告):上海長匯富榮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地上海市浦東新區(qū)蓮振路**號**號樓**室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長富匯銀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宏源)。
委托訴訟代理人:黃寧,黑龍江龍洋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寶元,黑龍江龍洋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審被告:黑龍江匯雄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qū)增福街**號div>
法定代表人:陳云林,該公司總經理。
管理人:黑龍江朗信銀龍律師事務所。
一審被告:何開文,男,1975年12月1日出生,漢族,住福建省福清市。
一審被告:何琴,女,1975年12月6日出生,漢族,住福建省福清市。
一審被告:林長征,男,1981年12月7日出生,漢族,住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顧祥國,黑龍江善行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審被告:李婷婷,女,1979年11月13日出生,滿族,住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顧祥國,黑龍江善行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審被告:葉新財,男,1967年11月22日出生,漢族,住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qū)洋后鎮(zhèn)洋后洋新路**號。
一審被告:薛養(yǎng)英,女,1969年2月4日出生,漢族,住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qū)洋后鎮(zhèn)洋后洋新路**號。
一審第三人:內蒙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和平路支行,住所地,住所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qū)和平路樂福小區(qū)**棟**&**。
負責人:趙志忠,該行行長。
上訴人哈爾濱匯雄時代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爾濱匯雄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上海長匯富榮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長匯投資中心)、一審被告黑龍江匯雄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黑龍江匯雄公司)、何開文、何琴、林長征、李婷婷、葉新財、薛養(yǎng)英,一審第三人內蒙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和平路支行(以下簡稱內蒙古銀行)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黑民初4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哈爾濱匯雄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顧祥國,被上訴人長匯投資中心委托訴訟代理人黃寧、張寶元,一審被告林長征、李婷婷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顧祥國到庭參加訴訟,一審被告黑龍江匯雄公司、何開文、何琴、葉新財、薛養(yǎng)英、一審第三人內蒙古銀行經依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哈爾濱匯雄公司上訴請求:1.撤銷一審判決第一項,變更為哈爾濱匯雄公司給付長匯投資中心借款本金15370.4萬元(上訴爭議標的為955.8萬元);2.二審案件受理費由長匯投資中心承擔。事實和理由:1.一審法院認定哈爾濱匯雄公司償還長匯投資中心的借款本金為16326.2萬元與事實不符。哈爾濱匯雄公司于2016年償還本金2500萬元,2016年10月17日償還本金129.6萬元,以上共計償還本金2629.6萬元,剩余應還本金為15370.4萬元。2.一審法院認定哈爾濱匯雄公司利息償還至2016年3月20日與事實不符。哈爾濱匯雄公司償還利息至2016年9月20日。3.一審法院認定哈爾濱匯雄公司承擔逾期利息事實錯誤。因長匯投資中心違約在先,導致哈爾濱匯雄公司支付利息延期。哈爾濱匯雄公司不應當承擔逾期利息的違約責任。4.一審法院認定哈爾濱匯雄公司按照年利率32.4%計算逾期利息適用法律錯誤,超過法定年利率24%限額部分依法不應支持。5.一審法院判定自2016年10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24%計算利息錯誤,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年利率21.6%計算利息。
長匯投資中心辯稱,哈爾濱匯雄公司的上訴請求缺乏事實以及法律依據(jù),請求法院予以駁回。1.一審法院認定哈爾濱匯雄公司應當償還的本金數(shù)額為16326.2萬元正確。2.一審法院并未認定“哈爾濱匯雄公司利息償還至2016年3月20日”,而是認定“雙方當事人認可哈爾濱匯雄公司償還案涉1.8億元借款利息至2016年3月20日,此前借款利息已經償還完畢”。一審開庭筆錄第10頁,法庭詢問“起算利息時間點是2016年3月21日”,哈爾濱匯雄公司對此回答“無異議”;法庭詢問“雙方爭議的是在于2016年3月21日之后的三筆,即2016年10月25日2500萬,2016年10月17日129.6萬,2016年10月14日19872000元”,雙方對此均答“是的”。可見,雙方爭議的是2016年3月20日之后的利息償還以及計算問題。3.長匯投資中心不存在違約。4.一審法院對于逾期利息的計算適用法律正確。5.一審法院對于年利率的認定正確。
林長征、李婷婷述稱,同意哈爾濱匯雄公司的意見。
薛養(yǎng)英提交書面意見稱,其與葉新財經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qū)人民法院判決離婚,該判決已于2019年4月1日發(fā)生法律效力,薛養(yǎng)英對葉新財?shù)膫鶆詹粦袚熑巍?/div>
黑龍江匯雄公司、何開文、何琴、葉新財、內蒙古銀行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提交書面意見。
長匯投資中心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哈爾濱匯雄公司償還借款本金1.8億元及利息(至2017年3月31日,利息為1188萬元,罰息為4309.2萬元,并計算至實際給付之日);2.如哈爾濱匯雄公司不能償還上述款項,長匯投資中心對案涉抵押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哈國用(2015)第100105**號,地號:4,地號9-91-1)折價、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有權優(yōu)先受償;3.黑龍江匯雄公司、何開文、何琴、林長征、李婷婷、葉新財、薛養(yǎng)英對案涉款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4.律師費及訴訟費用由對方承擔。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4年12月26日,長匯投資中心(委托人)與哈爾濱匯雄公司(借款人)、內蒙古銀行(受托人)簽訂編號為內銀哈分和(委借)字[2014]第001號《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約定:“長匯投資中心委托內蒙古銀行向哈爾濱匯雄公司提供借款3.3億元,借款期限自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25日,借款實際發(fā)放金額和期限以借據(jù)為準。借款利率為月18‰,自受托人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月結息。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或未就展期事宜與委托人達成協(xié)議即構成逾期,受托人有權就逾期部分按50%計收罰息。因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還本付息,對委托人造成的損失,由借款人承擔,受托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代為墊付?!焙邶埥瓍R雄公司向作為甲方的哈爾濱匯雄公司及內蒙古銀行(乙方)、長匯投資中心(丙方)出具《第三方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其主要內容為:“鑒于甲方與乙方、丙方簽署了編號為內銀哈分和(委借)字[2014]第001號《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為確保甲方適當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自愿向乙方、丙方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一、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貸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和展期內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丙方實現(xiàn)全部債權的費用等;二、在存在其它抵押物或質押物的情況下,乙方、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抵押/質押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抵押/質押物的擔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丙方可以優(yōu)先實現(xiàn)保證債權,不受抵押/質押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三、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前述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對乙方、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四、本保證獨立于上述《委托貸款借款合同》和其他《抵押合同》,上述合同項下的抵押/質押物的擔保不成立、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效力待定或乙方、丙方單方解除、拋棄或發(fā)生抵押/質押物滅失、毀損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前述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向乙方、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抵押/質押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五、保證期限自貸款期限(含展期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六、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丙方達成的任何補充協(xié)議、展期協(xié)議、對賬單等,均自動對保證人發(fā)生法律效力?!蓖瑫r,何開文、林長征、葉新財分別向內蒙古銀行、長匯投資中心出具與上述《第三方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內容一致的《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何琴、李婷婷、薛養(yǎng)英分別在配偶處簽字。2016年11月10日,內蒙古銀行與哈爾濱匯雄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約定以位于哈爾濱市香坊區(qū)紅旗大街與香坊大街交口處西南角、面積為10983.37平方米、土地證號為哈國用(2015)第10010523號、地號為4、地號為**-**-**-**-**.24億元的土地使用權為3.3億元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但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2015年1月7日,內蒙古銀行向哈爾濱匯雄公司發(fā)放了1.5億借款,約定借款利率為月18‰,借款到期日為2015年7月6日。2015年8月26日及2016年3月9日,哈爾濱匯雄公司分別向長匯投資中心償還借款本金8000萬元、7000萬元。長匯投資中心認可該兩筆款項系償還上述1.5億元借款本金。
2015年7月9日,內蒙古銀行向哈爾濱匯雄公司發(fā)放了1.8億元借款,約定借款利率為月18‰,借款到期日為2015年12月25日。后長匯投資中心、內蒙古銀行、哈爾濱匯雄公司三方簽訂《委托貸款展期協(xié)議》,將該1.8億元借款期限展期至2016年6月10日,同時約定借款展期部分的利率為年21.6%。2016年4月25日,內蒙古銀行出具了《關于委托貸款到期還款日的說明》,其主要內容為:因該行系統(tǒng)錄入限制原因,展期協(xié)議約定的還款日應由2016年6月10日調整為2016年7月8日。同日,該行還出具了《關于委托貸款償還情況的說明》,確認案涉1.5億元借款已還清,未償還的1.8億元借款2016年7月8日到期。
雙方當事人認可哈爾濱匯雄公司償還案涉1.8億元借款利息至2016年3月20日,此前借款利息已償還完畢。后哈爾濱匯雄公司分別于2016年10月14日、10月17日、10月25日向長匯投資中心償還1987.2萬元、129.6萬元、2500萬元。長匯投資中心主張其訴訟請求中利息1188萬元系以1.8億元借款本金為基數(shù),自2016年3月20日至2016年7月8日,按年利率21.6%的標準計算所得;罰息應以1.8億元借款本金為基數(shù),自2016年7月8日至實際給付之日,按年利率32.4%的標準計算。黑龍江匯雄公司、何開文、何琴、林長征、李婷婷、葉新財、薛養(yǎng)英在一審庭審中表示,其對案涉款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無異議。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jù)各方當事人的訴辯主張,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
一、案涉法律關系性質及效力如何確定。長匯投資中心、哈爾濱匯雄公司、內蒙古銀行三方簽訂《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約定長匯投資中心委托內蒙古銀行向哈爾濱匯雄公司提供借款3.3億元,內蒙古銀行并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其實質系長匯投資中心與哈爾濱匯雄公司之間建立了民間借貸法律關系?!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認真學習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第一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確認民間借貸合同效力時,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一)》第三條規(guī)定的精神,對本《規(guī)定》施行前成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適用當時的司法解釋民間借貸合同無效而適用本規(guī)定有效的,適用本規(guī)定?!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十一條規(guī)定,“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guī)定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钡谑臈l規(guī)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業(yè)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效力性強制性規(guī)定的?!卑干妗段匈J款借款合同》并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和《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十四條所規(guī)定合同無效的情形,故案涉民間借貸為合法有效。同時,案涉《第三方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系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效力性強制性規(guī)定,又無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合法有效。
二、哈爾濱匯雄公司承擔責任的范圍如何確定。2015年7月9日,內蒙古銀行受長匯投資中心委托,向哈爾濱匯雄公司發(fā)放1.8億元借款后,雙方當事人約定將該筆借款期限屆滿之日由2015年12月25日展期至2016年7月8日,展期部分的利率為年21.6%。同時,雙方當事人認可哈爾濱匯雄公司償還借款利息至2016年3月20日,故哈爾濱匯雄公司應向長匯投資中心償還2016年3月20日至2016年7月8日期間的借款利息1177.2萬元(1.8億×0.216÷360天×109天)。本案《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約定,逾期部分按50%計收罰息,即逾期利率為年32.4%(21.6%×1.5),故2016年7月9日至2016年10月14日期間逾期利息為1587.6萬元(1.8億元×0.324÷360天×98天),扣除哈爾濱匯雄公司2016年10月14日向長匯投資中心償還1987.2萬元,截止2016年10月15日,哈爾濱匯雄公司尚欠借款利息777.6萬元(1177.2萬元+1587.6萬元-1987.2萬元)。2016年10月17日,哈爾濱匯雄公司向長匯投資中心償還129.6萬元,截止2016年10月18日,哈爾濱匯雄公司尚欠借款利息696.6萬元(1.8億元×0.324÷360天×3天+777.6萬元-129.6萬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哈爾濱匯雄公司尚欠借款利息826.2萬元(1.8億元×0.324÷360天×8天+696.6萬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xiàn)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按照該債務清償?shù)殖漤樞?,扣除上述尚?26.2萬元利息后,哈爾濱匯雄公司2016年10月25日向長匯投資中心償還的2500萬元中,剩余1673.8萬元(2500萬元-826.2萬元)應抵充借款本金,故哈爾濱匯雄公司應向長匯投資公司償還借款本金16326.2萬元(1.8億元-1673.8萬元),并以此為基數(shù),自2016年10月26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按照年24%的標準支付利息。雖然哈爾濱匯雄公司辯稱上述129.6萬元及2500萬元系償還借款本金,但其并未提供證據(jù)證明該主張,且長匯投資中心對此并不認可,故哈爾濱匯雄公司的該抗辯主張不能成立。如上所述,因哈爾濱匯雄公司已按年32.4%的標準,支付了2016年7月9日至2016年10月25日期間的逾期利息,《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故哈爾濱匯雄公司關于長匯投資中心2016年7月9日至2016年10月25日期間,按照年32.4%的標準計算逾期利息屬于無效的抗辯主張,及長匯投資中心關于2016年10月25日至實際給付之日按照年32.4%的標準計算利息的訴訟請求,均不能成立。因案涉《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并未辦理抵押登記,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關于“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guī)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guī)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的規(guī)定,本案抵押權并未設立,長匯投資中心關于如哈爾濱匯雄公司不能償還案涉款項,長匯投資中心對案涉抵押的土地使用權折價、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有權優(yōu)先受償?shù)脑V訟請求,不予支持。另外,本案現(xiàn)有證據(jù)不能證明雙方當事人明確約定長匯投資中心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師費由哈爾濱匯雄公司承擔,故長匯投資中心關于哈爾濱匯雄公司應向其支付20萬元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此外,因案涉《第三方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不可撤銷)》約定,黑龍江匯雄公司、何開文、何琴、林長征、李婷婷、葉新財、薛養(yǎng)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且黑龍江匯雄公司等在一審庭審中表示對于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無異議,故黑龍江匯雄公司、何開文、何琴、林長征、李婷婷、葉新財、薛養(yǎng)英應對案涉款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判決:一、哈爾濱匯雄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長匯投資中心借款本金16326.2萬元及利息(自2016年10月26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以16326.2萬元為基數(shù),按照年24%的標準計付);二、黑龍江匯雄公司、何開文、何琴、林長征、李婷婷、葉新財、薛養(yǎng)英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給付責任;三、駁回長匯投資中心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案件受理費1216660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由哈爾濱匯雄公司、黑龍江匯雄公司、何開文、何琴、林長征、李婷婷、葉新財、薛養(yǎng)英負擔。
本院二審期間,哈爾濱匯雄公司提交新證據(jù)《投資框架協(xié)議》復印件一份,該協(xié)議甲方為長富匯銀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富匯銀公司),乙方為黑龍江匯雄公司,擬證明放貸日期延后一年,到期日也應延后一年,應延期至2017年6月10日。長匯投資中心質證認為,該證據(jù)是黑龍江匯雄公司與長富匯銀公司的意向性協(xié)議,不是新證據(jù),與本案無關。本案當事人在具體履行合同過程中重新簽訂了貸款合同,明確了發(fā)放貸款的時間、期限、利率,包括對案涉貸款的展期。本院認為,該份證據(jù)長匯投資中心不認可,并且簽訂該合同的主體并非長匯投資中心,不能證明長匯投資中心存在違約情形,故對該份證據(jù)本院不予采信。
本院對一審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另查明,2015年7月6日,內蒙古銀行《借款展期憑證》記載,1.5億元借款展期至2015年12月31日,利率為年利率21.6%。
2015年7月6日,長匯投資中心、內蒙古銀行、哈爾濱匯雄公司三方簽訂《委托貸款展期協(xié)議》,將1.5億元借款期限展期至2016年1月6日,同時約定借款展期部分的利率為年利率21.6%。
長匯投資中心、內蒙古銀行、哈爾濱匯雄公司三方簽訂《委托貸款展期協(xié)議》,將1.8億元借款期限展期至2016年6月10日。該協(xié)議未載明簽訂日期。
再查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qū)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日作出(2018)黑0110破申6號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嘉興亨臺貿易有限公司對哈爾濱匯雄公司的重整申請。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qū)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4日作出(2018)黑0110破申9號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黑龍江華能時代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對黑龍江匯雄公司的重整申請。
本院認為,長匯投資中心與哈爾濱匯雄公司、內蒙古銀行簽訂的《委托貸款借款合同》,是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應為合法有效,各方均應依約履行。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xiàn)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本案債務清償?shù)殖漤樞驊瓤鄢?,再抵充借款本金。內蒙古銀行分別于2015年1月7日、2015年7月9日發(fā)放貸款1.5億元、1.8億元,長匯投資中心認可哈爾濱匯雄公司已償還1.5億元本金,并償還1.8億元的利息至2016年3月20日。故本案爭議焦點即從2016年3月21日起,哈爾濱匯雄公司應償還的本息計算問題。
內蒙古銀行于2016年4月25日出具的《關于委托貸款到期還款日的說明》載明,將1.8億元的借款展期至2016年7月8日。故自2016年3月20日起至2016年7月8日,應按各方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年利率21.6%計算利息。一審法院計算該部分利息為1177.2萬元并無不當。哈爾濱匯雄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17日、25日分別還款1987.2萬元、129.6萬元、2500萬元,其已支付的利息共計4616.8萬元,首先應抵充2016年3月20日起至2016年7月8日間利息1177.2萬元;再抵充自2016年7月9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的利息。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币勒丈鲜龇梢?guī)定,此部分利息因哈爾濱匯雄公司已經支付完畢,故應按照雙方約定的逾期年利率32.4%進行計算,即自2016年7月9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應抵充利息1765.8萬元(1.8億元×0.324÷360天×109天),剩余1673.8萬元(4616.8萬元-1177.2萬元-1765.8萬元)應沖抵本金。綜上,原審判決關于哈爾濱匯雄公司已付款項抵充利息和本金的計算是正確的。哈爾濱匯雄公司主張其于2016年10月14日支付的1987.2萬元系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9月21日兩個季度的利息,以及17日、25日支付的129.6萬元、2500萬元應沖抵本金,因其并未提供證據(jù)證明該主張,且長匯投資中心對此并不認可,故哈爾濱匯雄公司的該項上訴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本院不予支持。
關于哈爾濱匯雄公司應給付的2016年10月26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的利息,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應以16326.2萬元(1.8億元-1673.8萬元)為本金,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
綜上所述,哈爾濱匯雄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以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108666元,由哈爾濱匯雄時代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張代恩
審判員  宋春雨
審判員  丁俊峰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湯化冰
書記員劉美月

Related posts

評論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

發(fā)表評論

評論

你的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