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黃某某。
委托代理人:張學理,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仲筠,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哈爾濱大昌摩托車銷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景玉,該公司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董建設,該公司業(yè)務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曾路,黑龍江開元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王某某。
再審申請人黃某某因與被申請人哈爾濱大昌摩托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昌公司)、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王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黑01民終224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
黃某某申請再審稱:(一)黃某某、王某某有新證據(jù)能夠證實大楊樹飛利來摩托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利來公司)已經(jīng)變?yōu)榇髼顦滹w利來商貿有限公司,案涉的買賣合同之債務應由大楊樹飛利來商貿有限公司承擔,而不是由法定代表人黃某某及其配偶王某某承擔,該新證據(jù)足以推翻二審判決。(二)二審開庭庭審人員與二審判決書合議庭組成人員不一致,二審審判組織不合法。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一)一審時黃某某自認:“黃某某給大昌公司出具的欠據(jù)、還款計劃等相關手續(xù)不存在脅迫的情形,是自愿簽訂的”。大昌公司舉示的2008年6月14日借款欠據(jù)、2009年3月9日還款協(xié)議書均沒有體現(xiàn)飛利來公司字樣;大昌公司舉示的2010年12月2日往來賬確認書無飛利來公司簽章;大昌公司舉示的2011年9月14日協(xié)議書沒有加蓋飛利來公司公章;大昌公司舉示的2014年7月21日黃某某給大昌公司出具還款計劃也是由黃某某簽字,沒有加蓋飛利來公司公章。黃某某雖是飛利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其在飛利來公司注銷后仍向大昌公司出具還款計劃,其行為應認定為自愿承擔案涉?zhèn)鶆?,故一、二審判決認定案涉欠款應由黃某某、王某某償還符合法律規(guī)定。因黃某某、王某某舉示的證據(jù)不足以證實案涉欠款應由飛利來公司承擔,飛利來公司被注銷后,其債權債務是否由大楊樹飛利來商貿有限公司承擔不影響本案實體處理結果,故黃某某主張其有新證據(jù)足以推翻二審判決的再審理由不成立。(二)二審庭審筆錄載明本案二審合議庭成員為趙銳鋒、王泉、趙蓉,本案二審判決雖載明合議庭成員為趙銳鋒、王泉、陳明,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7日制發(fā)了(2016)黑01民終2242號民事裁定書,對本案二審判決中“代理審判員陳明”補正為“代理審判員趙蓉”,故黃某某主張二審審判組織不合法的再審理由不成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黃某某的再審申請。
審 判 長 王洪亮 代理審判員 付向成 代理審判員 劉 平
書記員:陳秀玲 第2頁共2頁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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