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黃世澤,男,1991年8月1日出生,漢族,住海興縣。委托代理人:曹寶振,河北銘暉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太平財產(chǎn)保險有限公司滄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qū)迎賓大道東側(cè)泰大家居廣場*座*層及*層********室。
原告黃世澤與被告太平財產(chǎn)保險有限公司滄州中心支公司保險糾紛一案,本案審理過程中,原告黃世澤于2018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黃世澤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黃世澤撤回起訴。案件受理費25元,由原告黃世澤承擔。
審判員 龔長華
書記員:張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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