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高陽縣西田染廠,地址高陽縣西田村北。
執(zhí)行事務(wù)合伙人張增良,男,1965年12月10日出生,漢族,住高陽縣。
委托訴訟代理人宋慶豐,河北興陽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告靳運通,男,1965年5月5日出生,住高陽縣。
原告高陽縣西田染廠訴被告靳運通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6日立案,原告以被告已經(jīng)與其達成庭外和解為由,于2018年6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高陽縣西田染廠撤訴。
案件受理費1700元,由原告高陽縣西田染廠負擔(dān)。
審判員 史春雪
書記員: 邊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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