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高陽縣美華染織有限責任公司,地址高陽縣南蒲口鄉(xiāng)后柳灘村,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628792677289E。法定代表人王國正,該公司執(zhí)行董事。委托訴訟代理人劉斌,河北榜端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高陽縣,。
原告高陽縣美華染織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王某某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在審理過程中,原告高陽縣美華染織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高陽縣美華染織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出于自愿,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高陽縣美華染織有限責任公司撤回對被告王某某的起訴。案件受理費25元,減半收取12.5元,由原告高陽縣美華染織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審判員 侯立新
書記員:李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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