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原審被告):馬綜藝,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上海楚凡懿化妝品有限公司法人,現(xiàn)住河北省唐山市灤縣。
委托代理人:劉亞群,河北瀚海律師事務所律師,一般代理。
委托代理人:劉成歧,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河北省唐山市灤縣,特別授權(quán)。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王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個體,現(xiàn)住河北省唐山市灤縣。
委托代理人:秦男男,河北灤天律師事務所律師,一般代理。
上訴人馬綜藝因與被上訴人王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灤縣人民法院(2016)冀0223民初110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二審審理中,雙方當事人均未提交新證據(jù)。本院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相一致。
本院認為,上訴人馬綜藝與被上訴人王某通過微信達成買賣貨物的意向,上訴人馬綜藝向被上訴人王某提供了給付貨款的支付寶賬戶,該賬戶屬于上海楚凡懿化妝品有限公司,被上訴人王某按照上訴人的指示分三次向該賬戶轉(zhuǎn)賬共計47925元,雙方形成了事實上的買賣合同關(guān)系。上訴人馬綜藝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向被上訴人交付貨物。上訴人稱被上訴人將錢打給了上海楚凡懿化妝品有限公司,被上訴人和上海楚凡懿化妝品有限公司形成了買賣合同關(guān)系的主張理據(jù)不足,本院不予支持。綜上,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審判長 董媛媛
審判員 劉群勇
審判員 徐萬啟
書記員: 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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