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倩
王建華
王文成(河北王文成律師事務所)
原告王倩,住香河縣。
被告王建華,住香河縣。
委托代理人王文成,河北王文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院在受理原告王倩與被告王建華不當?shù)美m紛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3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予原告王倩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300元,減半收取650元,由原告負擔。
本院認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予原告王倩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300元,減半收取650元,由原告負擔。
審判長:王松華
書記員:宋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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