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郭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邯鄲市魏縣,。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沙、朱海強,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代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沙河市,。
被告:邢臺潤騰道路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邢臺縣南石門鎮(zhèn)周公村。
法定代表人:左士濤,公司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國瑞,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沙河市,。
被告:中華聯(lián)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邢臺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邢臺市橋西區(qū)鋼鐵北路185號。
負責人:丁炳輝,公司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玉博,公司員工。
原告郭某某與被告代某某、邢臺潤騰道路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潤騰公司)、中華聯(lián)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邢臺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中華聯(lián)合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14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郭某某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朱海強、被告代某某、被告潤騰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李國瑞、被告中華聯(lián)合財產保險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李玉博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被告賠償原告車輛損失38080元、車輛停運損失費11500元、評估費2900元、施救費8000元,共計60480元。2、訴訟費以及其他必要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2016年10月13日,被告代某某駕駛冀E×××××冀E×××××車(車載宋英杰)沿邯武快速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李莊供銷社門前向左轉彎掉頭時與沿邯武快速路由西向東劉風周駕駛原告所有的冀D×××××號重型普通貨車發(fā)生碰撞,致使冀D×××××號重型普通貨車撞到邯武快速路路南側牛叫河村牌坊,造成代某某、劉風周、宋英杰受傷,道路中心隔離帶、牛叫河村牌坊部分損壞,雙方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門認定代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劉風周、宋英杰、交通運輸局、牛叫河村不負事故責任。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車輛損失。
代某某駕駛的車輛車主為被告潤騰公司,又在被告中華聯(lián)合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為此訴至法院。
原告為證實其主張,提供證據(jù)如下:
1、身份證、行駛證、運營證,證明原告訴訟主體資格。
2、事故認定書,證明事故發(fā)生事實,原告不承擔責任。
3、車輛損失評估報告、車輛停運損失評估報告、評估費票據(jù),證明原告的財產損失情況。
4、現(xiàn)場施救費票據(jù)90張,證明施救費用4500元。
5、拖車施救費票據(jù)1張,證明施救拖車費用3500元。
6、冀E×××××、冀E×××××機動車信息,證明被告的主體資格。
7、冀E×××××、冀E×××××車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單,證明事故車輛投保情況。
經(jīng)審理查明,2016年10月13日,被告代某某駕駛冀E×××××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冀E×××××車(車載宋英杰)沿邯武快速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李莊供銷社門前向左轉彎掉頭時與沿邯武快速路由西向東劉風周駕駛原告郭某某所有的冀D×××××號重型普通貨車發(fā)生碰撞,致使冀D×××××號重型普通貨車撞到邯武快速路南側牛叫河村牌坊,造成代某某、劉風周、宋英杰受傷,道路中心隔離帶、牛叫河村牌坊部分損壞,雙方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2016年10月17日,邯鄲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第三交警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代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劉風周、宋英杰、交通運輸局、牛叫河村不負事故責任。該事故認定書損害賠償調解結果處記載:“傷者自認傷情輕微,經(jīng)五方要求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一、代某某一次性賠償劉風周醫(y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住院伙食費、車損費等一切事故損失費用(以保險公司實際賠付為準)。二、劉風周損失不足部分自行承擔。三、代某某一次性賠償邯鄲市交通運輸局損失費共計1520元整。四、代某某一次性賠償牛叫河村損失費共計5000元整。五、代某某一切損失自負。六、代某某一次賠償宋英杰醫(yī)療費等一切損失(以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付為準)。不足部分宋英杰自行承擔。七、五方簽字生效,今后互不追究?!奔剑拧痢痢痢痢撂栔匦桶霋鞝恳嚰剑拧痢痢痢痢淋囋诒桓嬷腥A聯(lián)合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100萬元附不計免賠險。
事故發(fā)生后,原告委托邯鄲市天平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對其車輛損失和停運損失進行了評估,2016年10月29日作出車輛損失評估報告,車損為38080元,2016年11月26日作出車輛停運損失報告,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1月26日期間的停運損失為11500元。原告支付評估費2900元。原告當場將車拖至停車場,原告支付拖車費4500元,后又將車移至修理廠,支付拖車費3500元,其中潤騰公司墊付5000元。
代某某駕駛的冀E×××××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冀E×××××車登記車主是潤騰公司,雙方簽訂的車輛服務協(xié)議約定:代某某將該車掛靠在被告潤騰公司名下,由代某某向潤騰公司交納管理費用。代某某系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冀E×××××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冀E×××××車,其將車輛保險費交給邢臺上聯(lián)公司代其購買保險,關于上聯(lián)公司是如何購買保險,代某某表示不清楚。冀E×××××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冀E×××××車保險單顯示投保人為邢臺縣潤鵬貨運車隊,被保險人為潤騰公司。機動車保險投保人聲明書記載,保險人已就保險條款的各項內容(包括責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賠償處理、附則及附加險條款等)向投保人逐一做了說明,尤其是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以及特別約定的內容均向投保人做了提示和明確說明。該聲明書投保人簽字處加蓋了邢臺縣潤鵬貨運車隊的印章。中華聯(lián)合保險公司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第七條約定:“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一)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業(yè)、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wǎng)絡中斷、數(shù)據(jù)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七)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上述第七條內容的字體系黑體加粗字體。
以上事實有原、被告提交的證據(jù)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公民的人身和財產權利受法律保護。本案被告代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事故車輛掛靠在被告潤騰公司名下,該車又在中華聯(lián)合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原告的損失首先由中華聯(lián)合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被告代某某與潤騰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原告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為:1、根據(jù)邯鄲市天平價格評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評估報告及鑒定費票據(jù),確定車損為38080元,停運損失為11500元,評估費為2900元。2、根據(jù)原告提交的拖車費票據(jù),確定拖車費為3500元+4500元=8000元。被告中華聯(lián)合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范圍內賠償原告車損38080元、拖車費8000元。根據(jù)被告中華聯(lián)合保險公司提交的投保單、投保人說明書、簽收單,足以證實保險公司對保險條款中關于責任免除條款內容對投保人盡到了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該免除條款應依約生效,被告中華聯(lián)合保險公司對原告發(fā)生的間接損失不予賠償?shù)目罐q理由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支持。為此,原告產生的停運損失11500元和評估費2900元屬于間接損失,應由被告代某某和潤騰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鄢凉欜v公司已付的5000元外,還應再給付原告9400元。
綜上所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1)被告中華聯(lián)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邢臺中心支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郭某某車損、拖車費46080元。
(1)被告代某某、邢臺潤騰道路運輸有限公司連帶賠償原告郭某某停運損失、評估費9400元。
(1)駁回原告郭某某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300元由被告代某某、邢臺潤騰道路運輸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鄭文肖
書記員:郭艷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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