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鄧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湖北省武漢市人,住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特別授權(quán)):周友芝(系鄧某之母),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湖北省武漢市人,住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一般授權(quán)):李春輝,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湖北省武漢市人,住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qū)。
被告:鄧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湖北省武漢市人,住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特別授權(quán)):劉莉,系湖北元文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特別授權(quán)):劉會會,系湖北元文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被告:鄧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湖北省武漢市人,住湖北省赤壁市。
被告:鄧世萍,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湖北省武漢市人,住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qū)。
原告鄧某與被告鄧某某、鄧某某、鄧世萍所有權(quán)確認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29日立案。原告鄧某于2018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鄧某的申請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準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鄧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22812元,減半收取計11406元,由鄧某負擔。
審判員 毛麗
書記員: 吳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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