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龍沙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齊龍檢一部刑訴〔2020〕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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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自然 情況 |
姓名 |
陳某某 |
性別 |
男 |
民族 |
漢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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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1969年**月**日 |
文化程度 |
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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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3203821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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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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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qū)**村林業(yè)**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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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江蘇省邳州市邢樓鎮(zhèn)長溝村許家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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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措施情況 |
取保候審( √??) |
日期 |
2019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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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 留( √??) |
日期 |
2019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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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 案件 流程 |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于2020年3月19日移送審查起訴,當日已告知被告人訴訟權利并訊問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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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 事實 |
2019年5月17日19時許,被告人陳某某醉酒后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沿齊齊哈爾市龍沙區(qū)嵩山街由南向北逆向行駛至建材城崗北側時,與劉秋緣駕駛的無號牌兩輪摩托車相撞,造成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及雙方當事人受傷的交通事故,被告人陳某某負事故全責。經檢驗:被告人陳某某靜脈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9.6mg/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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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 清單 |
1、書證:戶籍證明(√)到案經過(√)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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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告人(陳某某)的供述與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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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齊齊哈爾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檢驗報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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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 認定 |
????被告人陳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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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情節(jié) |
認罪認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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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建議 |
拘役 |
二個月 |
罰金 |
人民幣二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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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被告人陳某某現在其居住地取保候審; 2.《認罪認罰具結書》一份; 3.全部案卷和證據材料一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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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員:程懿楠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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