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城縣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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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雋檢刑訴(2020)423號
被告人金某某,男,1960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223241960********,漢族,小學文化,無固定職業(yè),戶籍所在地湖北省**縣,住**縣**鎮(zhèn)**村**組**號。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于2020年12月16日被通城縣公安局取保候審。
本案由通城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金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于2020年12月18日向本院移送起訴。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10月22日20時10分許,被告人金某某無證駕駛無車牌號二輪摩托車沿106國道自北往南方向行駛,行駛至106國道1515KM+200M通城馬港鎮(zhèn)九嶺村路段,自行摔倒致金某某受傷,車輛損壞。經湖北崇新司法鑒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9.29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到案經過、身份資料、照片、駕駛人信息查詢結果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等書證;2.證人吳某某、吳某某的證言;3.鑒定意見書;4.現場勘驗筆錄;5.被告人金某某的供述與辯解。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金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金某某無證在道路上醉酒駕駛無牌機動車,并發(fā)生交通事故,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金某某自愿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可以從寬處理。建議判處被告人金某某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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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鄧俊文
???檢察官助理:吳正宇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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