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南關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長南檢一部刑訴〔2020〕10號
被告人趙某甲,男,1982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2201051982********,漢族,初中文化,無業(yè),現住長春市南關區(qū)**小區(qū)**棟**門**室。因涉嫌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某,于2019年3月29日被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傳播淫穢物品牟某罪,經綠園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于2019年4月30日由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執(zhí)行逮捕。
被告人王某甲,男,1991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2203221991********,漢族,小學文化,無業(yè),現住長春市**花園**棟**單元**室(戶籍所在地: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因涉嫌犯傳播淫穢物品牟某罪,于2019年5月8日由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決定取保候審。
被告人鄭某甲,女,1988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2207241988********,漢族,小學文化,無業(yè),住長春市朝陽區(qū)**小區(qū)**棟**單元**室(戶籍所在地:吉林省松原市扶余縣),因涉嫌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某,于2019年3月29日被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傳播淫穢物品牟某罪,于2019年4月30日由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決定取保候審。
?被告人鄭某乙,女,1997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2207241997********,漢族,小學文化,無業(yè),住長春市寬城區(qū)**區(qū)**棟**單元**室(戶籍所在地:吉林省松原市扶余縣),因涉嫌犯傳播賣淫穢物品牟某罪,于2019年3月29日由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決定監(jiān)視居住。
被告人崔某某,女,1983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2201221983********,漢族,初中文化,無業(yè),住長春市寬城區(qū)**小區(qū)**棟**門**室(戶籍所在地:吉林省農安縣)。因涉嫌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某,于2019年3月29日被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傳播淫穢物品牟某罪,于2019年4月30日由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決定取保候審。
被告人楊某某,女,1976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2308231976********,漢族,初中文化,無業(yè),住長春市**鎮(zhèn)**小區(qū)**棟**單元**室(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依蘭縣),因涉嫌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某,于2019年3月29日被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傳播淫穢物品牟某罪,于2019年4月30日由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決定取保候審。
被告人段某某,男,1983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2201031983********,漢族,初中文化,系長春市**集團保安,住長春市寬城區(qū)**區(qū)**棟**單元**室戶(戶籍所在地: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qū)),因涉嫌犯制作淫穢物品牟某,于2019年4月30日由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決定取保候審。
本案由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趙某甲、王某甲、鄭某甲、鄭某乙、崔某某、楊某某涉嫌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某罪;段某某涉嫌制作淫穢物品牟某罪,于2019年6月19日向長春市綠園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改變管轄,于2019年7月9日將本案轉至我院移送審查起訴。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于2019年7月29日撤回段某某涉嫌制作淫穢物品牟某罪一案,并經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改變管轄,于2019年9月3日將本案轉至我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于2019年11月29日將上述兩案并案。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7月9日已告知被告人趙某甲、王某甲、鄭某甲、鄭某乙、崔某某、楊某某有權委托辯護人;于2019年9月3日告知段某某有權委托辯護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案于2019年8月9日、2019年10月24日兩次退回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補充偵查,該局于2019年9月9日、2019年11月22日補充偵查完畢分別重新移送審查起訴。本案分別于2019年10月9日、2019年12月22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十五天。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期間,被告人鄭某甲、鄭某乙、崔某某、楊某某通過被告人趙某甲在“小美”網絡平臺進行直播;被告人鄭某甲、鄭某乙通過王某甲在“MUA”網絡平臺進行直播。在直播期間,以“刷禮物送福利(淫穢視頻)”等言語進行誘惑,引誘網絡平臺用戶在直播間贈送“禮物”,后由鄭某甲、鄭某乙、崔某某、楊某某添加網絡平臺用戶微信,并發(fā)送淫穢視頻,鄭某甲、鄭某乙、崔某某、楊某某收到“禮物”后由趙某甲、王某甲經網絡平臺后臺兌現后按一定比例分成。
在此期間,鄭某甲、鄭某乙、段某某、崔某某、楊某某、趙某甲分別在長春市朝陽區(qū)**小區(qū)**棟**單元**室、長春市寬城區(qū)**區(qū)**棟**單元**室、長春市南關區(qū)**小區(qū)、長春市南關區(qū)永吉街**等地制作淫穢視頻。經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qū)分局網絡安全保衛(wèi)大隊認定,從送檢視頻中檢出鄭某甲制作淫穢視頻95部、鄭某乙制作淫穢視頻77部、崔某某制作淫穢視頻28部、楊某某制作淫穢視頻87部、段某某制作淫穢視頻30部、趙某甲制作淫穢視頻16部。其中鄭某甲向趙某乙發(fā)送淫穢視頻54部、向孫某某發(fā)送淫穢視頻43部、向王某乙發(fā)送淫穢視頻53部;鄭某乙向王某丙發(fā)送淫穢視頻10部、向李某某發(fā)送淫穢視頻4部、向劉某某發(fā)送淫穢視頻12部;崔某某向張某某發(fā)送淫穢視頻35部、向郭某某發(fā)送淫穢視頻28部;楊某某向岳某某發(fā)送淫穢視頻31部。案發(fā)后,被告人王某甲于2019年5月8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一)書證:抓獲經過、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及電話查詢記錄、微信截圖、視頻截圖、淫穢物品鑒定書、情況說明、扣押清單、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
(二)證人趙某乙、孫某某、王某乙、王某丙、趙某丙、李某某、劉某某、張某某、郭某某、岳某某、鄭某丙、唐某某的證言;
(三)被告人趙某甲、王某甲、鄭某甲、鄭某乙、崔某某、楊某某、段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四)電子數據:淫穢物品鑒定光盤。
本院認為,被告人趙某甲、王某甲、鄭某甲、鄭某乙、崔某某、楊某某、段某某以牟某為目的制作、販賣淫穢物品,七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某罪追究上述七被告人刑事責任。鑒于被告人王某甲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長春市南關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員:牛婉寧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附:
????1、被告人趙某甲現在羈押于長春市第二看守所;被告人王某甲、鄭某甲、崔某某、楊某某、段某某現于居住地取保候審;被告人鄭某乙現于居住地監(jiān)視居住。
2、卷宗5冊。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