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深龍檢刑訴〔2020〕3592號
被告人許某某,男性,199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5304261997****,彝族,??飘厴I(yè),戶籍所在地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縣*街道*村委會*組*號,住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qū)*社區(qū)*路*號*公寓*,因涉嫌尋釁滋事罪,于2020年9月21日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尋釁滋事罪,經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于2020年9月29日逮捕。
本案由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許某某尋釁滋事案,于2020年11月5日向本院移送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1月6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2020年11月6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20年9月19日23時許,被告人許某某在深圳市龍崗區(qū)*街道*社區(qū)“**量販式KTV”三樓飲酒后準備離開,在等電梯過程中,被告人許某某突然用腳猛踹電梯,進入電梯后繼續(xù)猛踹電梯門,隨即電梯損壞停運將被告人許某某及同行人員困在電梯內。唐會KTV保安發(fā)現(xiàn)電梯損壞隨即報警,民警接報后出警,被告人許某某從電梯內出來后對出警民警辱罵并恐嚇。經鑒定,“**量販式KTV”電梯毀損價值人民幣3210元。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物證、書證:身份材料,抓獲經過,違法犯罪比對,情況說明,維修電梯的收據照片,監(jiān)控截圖等;2.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3.證人證言;4.鑒定結論;5.視聽資料;6.勘驗、檢查、辨認等筆錄。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許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許某某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官?羅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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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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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被告人許某某現(xiàn)羈押于龍崗區(qū)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證據二冊;
3.《認罪認罰具結書》;
4.《量刑建議書》;
5.《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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