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沙坪壩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渝沙檢刑訴〔2020〕Z1052號
被告人胡某某,男,198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5002241985********,漢族,初中文化程度,無業(yè),住重慶市銅梁區(qū)**村**組。因涉嫌開設賭場罪,2020年7月29日被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qū)分局取保候審。?
本案由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qū)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胡某某涉嫌開設賭場罪,于2020年10月14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已于2020年10月14日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期間,被告人胡某某從“大亨互娛”網絡賭博平臺上申請賭博賬號后,利用互聯網絡為“大亨互娛”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為賭客張某甲、張某乙、唐某某等人提供下注上分、下分返錢等服務并從中抽頭牟利。經查,被告人胡某某共為“大亨互娛”賭博網站接受賭資83萬余元。
歸案后,被告人胡某某自愿如實供述罪行、愿意認罪認罰。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到案經過、立案決定書、微信及支付寶交易明細、指認照片等書證;
2.證人張某甲、張某乙、唐某某等的證言;
3.“大亨互娛”后臺電子數據;
4.被告人胡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胡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胡某某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之二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胡某某愿意認罪認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從寬處罰。被告人胡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可以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重慶市沙坪壩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官:李文全
檢察官助理:蔣??李
2020年11月12日
附:
????1、被告人胡某某現被取保候審在重慶市銅梁區(qū)**村**組家中(電話號碼:1898380****);
2、案卷材料二冊;
3、《認罪認罰具結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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