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四川省冕寧縣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冕檢一部刑訴〔2020〕85號
被告人王某某,男,1966年**月**日出生,居民證號碼5134331966********,漢族,高中文化,戶籍所在地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冕寧縣,住四川省冕寧縣**鎮(zhèn)**路**號。2020年7月23日因涉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被冕寧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2020年8月4日經本院批準,于次日被冕寧縣公安局執(zhí)行逮捕?,F羈押于冕寧縣看守所。
本案由冕寧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于2020年9月15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經審查,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2020年10月23日偵查機關補充偵查終結重新移送審查起訴。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20年7月22日8時許,被告人王某某以冕寧縣“電信”、“移動”、“聯通”三家分公司的光纜線掛在其所屬地基的電桿上并擋住其修建房屋進出的車輛等為由,在與三家分公司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斷線鉗分別剪斷三家分公司的光纜線共計12根,致使冕寧縣瀘沽鎮(zhèn)、喜德縣、越西縣等地部分地區(qū)網絡中斷,造成冕寧縣電信分公司網絡中斷11小時48分,寬帶用戶受損215戶,手機用戶受損2210戶;冕寧縣移動分公司網絡中斷6小時18分,寬帶用戶受損502戶,手機用戶受損3506戶;冕寧縣聯通分公司網絡中斷約5小時,寬帶用戶受損178戶,手機用戶受損1602戶。同時造成三家分公司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嚴重影響了部分地區(qū)的正常通信。?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物證;
2.??書證;
3.??證人證言;
4.??被告人供述與辯解;
5.??現場勘驗筆錄;
6.??冕寧縣公安局移送的同步錄音錄像光盤1張。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王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某某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從寬處理。被告人王某某案發(fā)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之規(guī)定,系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百一十四條之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冕寧縣人民法院
檢察官:張才
檢察官助理:陳琛
(院?。?/span>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1.被告人現羈押于冕寧縣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證據3冊158頁
3.補充材料一份一頁
4.《認罪認罰具結書》一份
5.《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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