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惠陽檢刑訴〔2020〕19號
被告人林某某,男性,199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413811994********,漢族,??莆幕?,群眾,非公職人員,戶籍所在地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qū)**開發(fā)區(qū)**委會**村**號,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于2020年4月24日被惠州市公安局惠陽區(qū)分局取保候?qū)?/span>,于2020年9月2日被本院取保候?qū)彙?/span>
本案由惠州市公安局惠陽區(qū)分局偵查終結(jié),以被告人林某某危險駕駛案,于2020年9月2日向本院移送起訴。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4月10日5時許,被告人林某某酒后駕駛車牌號為粵L*****的小型轎車從惠陽區(qū)**道某燒烤檔回家,行駛至**鎮(zhèn)**花園北門時因太醉停車休息,后被民警查獲。經(jīng)檢驗,被告人林某某的乙醇成分含量為177.22毫克/100毫升。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受案登記表、酒精鑒定報告、被告人供述、現(xiàn)場勘查記錄、抓獲經(jīng)過等。被告人林某某自愿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及程序適用,并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
本院認為,被告人林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惠陽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官?黃微
??????????????????????????????檢察官助理?曾天麗
??????????????????????????????2020年9月8日
???????????????????????????????????(院印)
附件:1.被告人現(xiàn)取保候?qū)?,?lián)系方式131*******。
2.卷宗貳冊、光盤壹張。
3.建議適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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