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石新檢一部刑訴〔2019〕178號
李某,女,198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1301021984********,漢族,大專文化,戶籍所在地及現(xiàn)住址: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qū)**路**號,無業(yè)。因涉嫌詐騙罪,于2019年8月21日被石家莊市公安局新華分局刑事拘留,經(jīng)本院批準,于2019年8月30日被石家莊市公安局新華分局逮捕。
本案由石家莊市公安局新華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某涉嫌詐騙罪,于2019年10月28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被告人李某以富家女的形象和張某某交往,2018年下半年通過張某某微信添加認識了張某某的表嫂劉某某。李某認識劉某某后,編造老公物業(yè)公司保安打架、工程招標、結貨款急需用錢等理由向劉某某借錢,李某分別于2018年12月9日、12月10日,2019年1月1日,詐騙劉某某19萬元、19.7萬元、15萬元,期間李某歸還劉某某部分錢款,截至公安機關立案時止,尚欠劉某某22.66萬元。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等。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詐騙他人錢款,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某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員:石霄鶴
2019年11月16日
附:1、被告人李某現(xiàn)羈押于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1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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