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肇州縣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黑州檢一部刑訴〔2020〕76號
被告人李某某,男,196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2306211967********,漢族,小學文化,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肇州縣,住肇州縣**鎮(zhèn)“**樓”**單元**室,因涉嫌開設賭場罪,于2020年5月12日被肇州縣公安局取保候審。2013年2月5日,大慶市大同區(qū)人民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本案肇州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開設賭場罪,于2020年8月25日向本院移送起訴。本院受理后,于當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2020年5月8日、10日、11日,被告人李某某在肇州縣肇州鎮(zhèn)“和頤至尚”賓館,組織多人利用牌九、撲克等賭具進行賭博,李某某從中抽紅。2020年5月11日21時許,肇州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將正在利用牌九賭博的李某某、包某某等10人當場抓獲,現(xiàn)場共計扣押賭資人民幣11,855.00元錢,李某某當日抽紅所得共計260元錢。
認定上述事實的主要證據(jù)如下:
1.物證?收繳人民幣11,855.00元、牌九一副、賭桌一張、撲克10付照片。
2.書證?案件偵破經(jīng)過、戶籍證明、犯罪記錄證明、刑事判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肇州縣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單等;
3.證人證言
證人孫某某、宋某某、張某某、奚某某、裴某某等人的證言;
4.?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5.現(xiàn)場勘驗筆錄、辯認筆錄等。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李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某某認罪認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從寬處理。建議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0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頁無正文)
此致
黑龍江省肇州縣人民法院
?檢察官:張志中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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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被告人現(xiàn)取保候審;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1冊、光盤1張;
本起訴書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jīng)查清,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做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之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jù)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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