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二道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長二檢一部刑訴〔2020〕183號
被告人李某某,男,漢族,1990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2302311990********,初中文化,**員,群眾,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縣**派出所管內,現住址:長春市二道區(qū)**小區(qū)**棟**單元**室,2012年因犯搶劫罪被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于2020年4月3日被長春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本案由長春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于2020年8月10日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法定期限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并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20年1月19日22時40分,被告人李某某酒后駕駛吉A*****號小型轎車,沿長春市二道區(qū)和順街由北向南行駛至長江花園小區(qū)門前發(fā)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獲,經長春市公安交通司法鑒定中心檢測,被告人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7.45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書證;
2.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3.證人證言;
4.鑒定意見;
5.視聽資料。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李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長春市二道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官:金琰琰?
2020年8月11日
附:
????1.被告人李某某現被取保候審。
2.移送偵查卷宗貳冊,光盤貳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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