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杜檢檢一刑訴〔2020〕240號
被告人李某某,男,198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422221980********,漢族,小學文化,農民,戶籍所在地:安徽省蕭縣永固鎮(zhèn)**行政村**自然村**號,現住址:安徽省蕭縣西關**小區(qū)**棟**室。2019年12月28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9日被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取保候審。
本案由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0年7月13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7月1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已告知被害人近親屬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9年12月28日7時許,被告人李某某駕駛皖LD****重型自卸貨車沿301省道自東向西行駛至淮北市杜集區(qū)段園鎮(zhèn)大莊村路段毛莊變10KV解放路103線117號電線桿處的停車場門前,右轉彎駛入停車場時,與被害人陳某某駕駛的愛瑪牌二輪電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陳某某當場死亡。經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李某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陳某某無責任。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被告人李某某的戶籍證明等書證;
2.??證人劉某某等人的證言;
3.??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與辯解;
4.??鑒定意見;
5.??勘驗、檢查筆錄、圖、照片
6.??視聽資料等。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車輛,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員:王麗莉
2020年7月20日
附:
????1.被告人李某某現取保候審在家。
2.證人名單、證據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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