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臺縣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三檢一部刑訴〔2020〕95號
被告人朱某某,女,196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208001969********,漢族,小學文化程度,務工,戶籍所在地:湖北省沙洋縣**鎮(zhèn)**街**號,現(xiàn)住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qū)**路**號**小區(qū)**單元**室。因涉嫌盜竊罪,于2019年3月30日被三臺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4月30日被三臺縣公安局取保候審,于2020年6月19日經(jīng)本院決定,同日由三臺縣公安局執(zhí)行取保候審。
本案由三臺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朱某某涉嫌盜竊罪,于2020年6月19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于同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師、被害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被告人朱某某與李某某(已死亡)從湖北省到四川省射洪市找工作未果,二人共謀由朱某某為他人提供按摩服務,李某某趁機盜竊他人財物。2018年10月28日,朱某某以提供按摩為由將被害人謝某某帶到李某某女友黃某某租住的三臺縣九倒拐33號五金宿舍四單元402號出租房內按摩,謝某某脫下衣服后放在床邊,李某某趁謝某某按摩之際盜走其褲子內現(xiàn)金人民幣2800元。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書證:扣押決定書、接受證據(jù)材料清單及照片等;2.證人證言:證人李某某、劉某某的證言;3.被害人陳述:被害人謝某某的陳述;4.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被告人朱某某的供述與辯解;5.勘驗、檢查、辨認等筆錄:辨認筆錄、現(xiàn)場勘驗筆錄等;6.其他證明材料:立案決定書等。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朱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朱某某自愿認罪認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可以從寬處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四川省三臺縣人民法院
檢??察??官:陳玥
檢察官助理:楊洋
2020年6月22日
附:
1.被告人朱某某現(xiàn)取保候審,住在三臺縣**商務賓館**號。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兩冊。
3.《認罪認罰具結書》一份。
4.量刑建議書三份。
5.《刑事案件聽取值班律師意見表》一份。?
你的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表示必填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