琿春市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琿檢一部刑訴〔2020〕293號
被告人時某某,男,198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2310241985******,漢族,初中文化,無職業(yè),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縣**鎮(zhèn)**村**組,現(xiàn)住黑龍江省**縣**區(qū)**號樓**單元**室。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0年7月6日被琿春市公安局取保候?qū)彛?020年10月20日本院決定繼續(xù)取保候?qū)彙?/span>
本案由琿春市公安局偵查終結(jié),以被告人時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0年10月20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0月20日己告知被告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同日告知被害人近親屬有權(quán)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被害人近親屬、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2020年5月29日7時14分許,被告人時某某駕駛黑CA****號(吉H****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琿春市南外環(huán)路由南向北行駛,當行駛至紅星村路口時與由東向西騎自行車的魯某甲相撞,造成魯某甲受傷,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jīng)吉林天一司法所鑒定,魯某甲因外傷導致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休克,搶救無效死亡,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時某某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魯某甲承擔此次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
案發(fā)后,黑CA****號車主趙某某賠償魯某甲家屬于某某、魯某乙人民幣31萬元,于某某、魯某乙對時某某表示諒解并出具書面諒解書。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破案經(jīng)過、接警記錄、戶籍證明;
2.??機動車、駕駛員信息查詢結(jié)果單、照片說明、通話記錄、聊天記錄截圖、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協(xié)議書、諒解書、收條及其它書證;
3.??證人魯某乙、趙某甲、趙某乙、王某某的證言;?
4.被告人時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5.法醫(yī)病理鑒定司法意見書、司法鑒定意見書;
6.道路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查筆錄、現(xiàn)場圖、現(xiàn)場照片;
7.視聽資料。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時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無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時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其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接受刑罰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三款的規(guī)定,可以從輕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琿春市人民法院??????????????
???????????????????????????????????????檢察官:馮旭
???????????????????????????????????檢察官助理:何丹丹
??????????????????????????????????????2020年11月20日
附:1.被告人時某某現(xiàn)在居住地取保候?qū)彛?/span>
2.公安卷宗貳冊;
3.證人、鑒定人名單;
4.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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