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諸城市人民檢察院
起 訴 書
諸檢公刑訴〔2019〕87號
被告人張某某,男,1998年**月**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707821998********,戶籍地及現(xiàn)住址山東省諸城市**鎮(zhèn)**莊**村**號。2017年12月25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諸城市取保候審,2018年12月26日被監(jiān)視居住,2019年1月18日經(jīng)本院決定監(jiān)視居住。
被告人薛某某,男,1998年**月**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證號碼3707821998********,戶籍地及現(xiàn)住址山東省諸城市**鎮(zhèn)**村**號。2017年12月25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諸城市取保候審,2018年12月26日被監(jiān)視居住,2019年1月18日經(jīng)本院決定監(jiān)視居住。
被告人季某某(綽號江**),男,1999年**月**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居民身份證號碼3707821999********,戶籍所在地及現(xiàn)住址山東省諸城市**鎮(zhèn)**村**號。2018年4月13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諸城市公安局取保候審,2019年1月18日經(jīng)本院決定取保候審。
本案由諸城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張某某、薛某某、季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于2019年1月18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當日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害人近親屬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實了案件事實與證據(jù)。2019年2月19日本院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半個月。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2017年11月23日22時許,在諸城市**街鑫城購物廣場“全城熱戀KTV”處,因被告人季某某、張某某、王某某(另案處理)在“全城熱戀KTV”二樓走廊處,與馬某某、徐某某發(fā)生身體碰撞,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言語相激到了“全城熱戀KTV”門口處,此時與被告人季某某等人相約來唱歌的被告人薛某某及竇某某、杜某某、王某某(均另案處理)也到了門口處,見季某某等人與馬某某、徐某某言語爭執(zhí),遂上前一起毆打馬某某、徐某某;停止打斗后,雙方仍言語爭執(zhí),被告人王某某找來一把鐵锨拍打了馬某某背部,被害人馬某某從轎車內拿出一根棒球棍,與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進行對打,后被王某某、竇某某持路邊燒烤攤的馬扎子將馬某某打傷,致其頭頂部創(chuàng)傷。經(jīng)鑒定,馬某某的傷情構成輕傷二級。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戶籍信息、抓獲經(jīng)過、辦案說明、人民醫(yī)院病歷等;2.證人徐某某、季某某的證言;3.被害人馬某某的陳述;4.被告人張某某、薛某某、季某某及同案犯王某某、杜某某、竇某某的供述和辯解;5.辨認筆錄;6.鑒定意見;7.視聽資料。
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薛某某、季某某賽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二級,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均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某某、薛某某、季某某系自首,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山東省諸城市人民法院
檢察官:王愛華
2019年2月25日
附:
1.被告人張某某、薛某某現(xiàn)監(jiān)視居住于住處;被告人季某某現(xiàn)取保候審于居住地。
2.偵查卷二冊。
3.證人、鑒定人名單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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