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益赫檢公刑訴〔2020〕213號
被告人尹某某,女,196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323011960********,漢族,高中文化程度,無職業(yè),戶籍所在地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qū),住益陽市赫山區(qū)**街道**路**廟巷**號。因涉嫌組織賣淫罪,于2019年11月9日被益陽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刑事拘留,經(jīng)本院批準,于2019年12月17日被該局依法執(zhí)行逮捕。
本案由益陽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偵查終結(jié),以被告人尹某某涉嫌組織賣淫罪,于2020年2月17日向本院移送起訴。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4月1日退回偵查機關(guān)補充偵查,偵查機關(guān)于2020年4月30日補充偵查完畢移送起訴。審查期間,本院于2020年3月18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15日。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2017年6月,被告人尹某某與吳某某(已判決)、曹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在益陽大道**酒店**樓成立益陽市赫山區(qū)**足藝SPA會所(以下簡稱**會所),邀請崔某某(已判決)參與到該會所工作并成為股東之一。尹某某負責該會所全面工作兼采購物資、處理外部關(guān)系;崔某某負責會所的日常經(jīng)營管理;曹某某擔任會計,主要負責與技師和吳某某對賬、制作工資表;吳某某擔任出納,主要負責收款、發(fā)放工資及費用開支報銷等。**會所自成立時就設(shè)有正規(guī)足浴按摩和“女人公敵”(手淫)等服務(wù)項目。2017年9月份,經(jīng)崔某某提議,**會所決定增設(shè)“女王駕到”和“魅惑紅唇”(口淫)的賣淫項目,并采取容留等手段,組織胡某某、余某某、成某某等十余名賣淫女從事賣淫活動,從中牟取非法利益。“女王駕到”的會員價是399元,賣淫女一般可獲得170元的提成,會所可獲得129元的分成;“魅惑紅唇”的會員價是459元,賣淫女一般可獲得200元的提成,會所可獲得259元的分成。
自2018年1月初至2019年3月6日被公安機關(guān)查獲時止,**會所交易三個色情項目共計935次,交易金額為360728元;其中“女王駕到”375次,“魅惑紅唇”186次,兩項交易金額為237102元。
2018年3月6日晚,公安民警接群眾舉報后來到**會所,查獲正在進行賣淫嫖娼的人員,并將崔某某、鄧某某(已判決)、蔡某某和成某某等人抓獲。案發(fā)后,被告人尹某某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歸案。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1.接報案登記表、扣押決定書、**會所提成表、消費清單統(tǒng)計表、消費清單、**會所收入統(tǒng)計總表、收銀單、抓獲經(jīng)過、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戶籍信息資料等書證;2.同案人崔某某、曹某某、吳某某及證人郭某某、胡某某、余某某、崔某某等人的證言;3.被告人尹某某的供述與辯解;4.辨認筆錄。
本院認為,被告人尹某某伙同他人采取容留的手段,組織十人以上在**會所從事賣淫活動,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共同組織賣淫犯罪中,被告人尹某某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四款,應(yīng)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益陽市赫山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官:裴劍波
檢察官助理:謝芳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1.被告人尹某某現(xiàn)羈押于益陽市女子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9冊,電子卷宗光盤1張。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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