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越檢二部刑訴〔2020〕320號
被告人宋某某,女,1969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3306211969********,漢族,初中文化,個體,住紹興市越城區(qū)**路**號。2012年11月29日因犯銷售假藥罪被紹興市越城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因本案于2019年12月30日被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qū)分局取保候?qū)彙?/span>
辯護人王曄,浙江越光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案由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qū)分局偵查終結(jié),以被告人宋某某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0年4月14日移送本院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三日內(nèi)已告知被告人宋某某有權委托辯護人及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宋某某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怼?/span>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2019年8月開始,被告人宋某某從他人處低價購進無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無藥品批準文號等證明文件的“鹿茸蟲草片”、“美國金虎鞭”、“美國植物偉哥”、“V9”、“牛蒡”、“藏龍”、“本能”、“金槍不倒”、“龜鹿膠囊”等9種性保健品,在其開設的位于紹興市越城區(qū)**路**號“**保健”店內(nèi)予以加價出售。2019年11月28日,被紹興市越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當場查獲,并扣押上述“鹿茸蟲草片”等9種性保健品共700粒。經(jīng)查,被告人宋某某累計銷售金額人民幣240元。經(jīng)紹興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測,上述性保健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屬于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物質(zhì)名單(第一批)》所列物質(zhì)。
????2019年12月30日14時許,被告人宋某某在紹興市越城區(qū)**路**號“**保健”店內(nèi)被抓獲。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書證:犯罪案件移送材料、舉報材料、現(xiàn)場筆錄、扣押清單、扣押物品照片、抽樣記錄、交易記錄截圖、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病歷資料、勞動能力鑒定結(jié)論書、刑事判決書、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等;
????2、證人鮮某某、沈某某的證言、抓獲經(jīng)過;?
????3、被告人宋某某的供述;
4、鑒定意見:檢驗報告。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宋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宋某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宋某某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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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紹興市越城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官?***
2020年5月13日?
附:?
1、被告人宋某某(聯(lián)系電話139********)現(xiàn)取保候?qū)徲诰幼〉亍?/span>
2、《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一份。
???3、《量刑建議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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