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市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壽檢一部刑訴〔2020〕363號
被告人周某某,女,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4127261988********,漢族,小學文化程度,戶籍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鎮(zhèn)**樓**村**村**號,現(xiàn)住山東省壽光市**街道**村。2019年10月28日因涉嫌重婚罪被壽光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被告人姚某某,男,197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724291971********,漢族,小學文化程度,戶籍所在地山東省商河縣沙河鄉(xiāng)**村**號,現(xiàn)住山東省壽光市**街道**村。2019年10月28日因涉嫌重婚罪被壽光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本案由壽光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周某某、姚某某涉嫌重婚罪,于2020年6月4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師、被害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依法審查查明:
自2017年9月至今,被告人周某某在與陳某某已經結婚尚未離婚、被告人姚某某明知周某某已結婚尚未離婚的情況下,在壽光市**街道**村租房以夫妻名義長期共同居住生活,并生育一男孩姚某某。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書證;2.證人證言;3.被害人陳述;4.被告人供述與辯解;5.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辨認筆錄。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周某某、姚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周某某有配偶,被告人姚某某明知周某某有配偶,兩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周某某、姚某某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可以從寬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山東省壽光市人民法院
檢察官:崔偉利
2020年7月2日
附件:
1.被告人周某某、姚某某現(xiàn)取保候審于山東省壽光市**街道**村。
2.案卷材料和證據2冊。
3.《認罪認罰具結書》2份。
4.《量刑建議書》2份。
?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