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龍江縣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黑龍檢公訴刑訴〔2020〕32號
被告人喬某某,男,1975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2302211975********,漢族,大專文化,原系龍江縣**鄉(xiāng)政府**,住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qū)**鎮(zhèn)(戶籍所在地:龍江縣**鄉(xiāng)**村)。2020年3月26日因涉嫌貪污被被本院取保候審,次日由龍江縣公安局執(zhí)行。
被告人喬某某涉嫌貪污一案,由龍江縣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于2020年3月26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當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喬某某同意本案適用認罪認罰普通程序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02年,**鄉(xiāng)政府收取土地承包費定金人民幣100,000元,該款由時任**鄉(xiāng)政府出納員的被告人喬某某負責保管,喬某某將其中90,000元存入**銀行**支行。同年9月25日,喬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將其中50,000元取出,用于歸還個人欠款及生活花銷。同年10月10日,喬某某再次在**支行將其中40,000元私自取出,并于當日攜款潛逃。后經**鄉(xiāng)政府進行庫存盤點,喬某某多次支取公款共計虧庫96,543.73元。案發(fā)后,喬某某將貪污所得人民幣96,543.73元全部上繳監(jiān)察機關。
經偵查,被告人喬某某于2020年3月25日主動到吉林省四平市**區(qū)公安分局投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被告人喬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認定上述犯罪事實的主要證據如下:
1.書證立案決定書、受案登記表、搜查筆錄、扣押文件清單、銀行儲蓄存單、盤點清單、銀行業(yè)務流水、明細賬、欠據、干部履歷表、錄用審批表、到案經過、戶籍證明等。
2.證人羅某某、李某某、姜某某、田某某、唐某某等人證言;
3.被告人喬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本院認為,被告人喬某某利用職務便利,將鄉(xiāng)政府資金據為己有并攜款潛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刑事責任。綜合本案情節(jié)及被告人喬某某自愿簽署的《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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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龍江縣人民法院
檢察員:劉云峰
2020年4月24日
附:
1、被告人喬某某現住齊齊哈爾市梅里斯區(qū)**鎮(zhèn);
2、全部卷宗與證據材料;
?3、《認罪認罰具結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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