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欠款催告通知
陳某、劉某:
根據(jù)2012年5月16日張某(出賣方,合同上簡稱“甲方”)與陳某、劉某(購買方,合同上簡稱“乙方”)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各條款約定的內(nèi)容所載,陳某、劉某至今尚欠張某購房款 元(大寫: X拾 XX萬XX 仟 XX百XX 拾 XX圓 XX角XX分)。張某于2014年 月向陳某、劉某催促未果,今特此來函,再次催促你們償還尚欠款項(xiàng)。希你們在2014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履行完畢。否則,我方將依法行使權(quán)利。
張某聯(lián)系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聯(lián)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特 此催告
催款人:XX
2014年10月5日
成為第一個(gè)評(píng)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