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譚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地江西省萍鄉(xiāng)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肖雄,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閔行區(qū)。
原告譚某某與被告王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6日立案受理,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現(xiàn)因被告下落不明需公告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審理。
審判員:梅國蓉
書記員:陳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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