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袁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地上海市楊浦區(qū)。
申請人:傅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地安徽省。
申請人:袁梓琪,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地上海市楊浦區(qū)。
法定代理人:袁某、傅某某(系申請人袁梓琪父母),戶籍地上海市楊浦區(qū)眉州路申新村XXX號。
三申請人之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陳亮,上海市傅玄杰律師事務所律師。
三申請人之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余立人,上海市傅玄杰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袁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地上海市楊浦區(qū)。
申請人袁某、傅某某、袁梓琪與被申請人袁某某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糾紛一案,申請人袁某、傅某某、袁梓琪于2018年12月27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袁某某名下價值210萬元的財產或財產性權益,并提供了擔保。
本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袁某、傅某某、袁梓琪的申請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凍結被申請人袁某某名下價值210萬元的財產或財產性權益。
本裁定立即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審判員:陳紅華
書記員:單??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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