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董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荊州市沙市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黎明,湖北荊安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權限: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和解,提起反訴和上訴等特別授權。
委托訴訟代理人:陳琴,湖北荊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和解,提起反訴和上訴等特別授權。
被告:何淑榮,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江陵縣。
本院于2017年7月6日受理了原告董某某訴被告何淑榮物權糾紛一案,本院認為,本案案情復雜,不宜使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轉為普通程序審理。
審 判 長 熊學棟 人民陪審員 梁大敬 人民陪審員 趙繼志
書記員:黃智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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