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蘇某某,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石家莊市橋西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校國濤、尹麗環(huán),河北宏源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告:蘇某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石家莊市欒城區(qū)。
本院在審理原告蘇某某與被告蘇某某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quán)糾紛一案中,原告蘇某某于2017年7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蘇某某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zhǔn)許原告蘇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蘇某某負擔(dān)。
審判員 邢 輝
書記員:邢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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