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3中國檢察網網站訊:
日前,甘肅省慶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主任芮安善(正處級)、李永寧(正處級),副主任王冉旭(副處級)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等案,經慶陽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鎮(zhèn)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鎮(zhèn)原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芮安善、李永寧、王冉旭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鎮(zhèn)原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被告人芮安善利用擔任華池縣政法委書記、慶陽市人防辦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情節(jié)特別嚴重;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其收入,差額巨大,部分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李永寧利用擔任慶陽市人防辦主任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jié)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王冉旭利用擔任市人防辦綜合科科員、科長、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過程中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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