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某某
趙輔和(湖北東楚律師事務(wù)所)
胡某某
劉某
原告羅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
原告胡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
兩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趙輔和,湖北東楚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告劉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
原告羅某某、胡某某訴被告劉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羅某某于2014年5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羅某某、胡某某在案件宣告判決前申請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yīng)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第一百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五項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羅某某、胡某某撤回起訴。
本案訴訟費100元,由原告羅某某、胡某某負擔(dān)。
本院認為,原告羅某某、胡某某在案件宣告判決前申請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yīng)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第一款 ?、第一百五十四條 ?第一款 ?第五項 ?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羅某某、胡某某撤回起訴。
本案訴訟費100元,由原告羅某某、胡某某負擔(dān)。
審判長:吳曦
審判員:皮建軍
審判員:曹祥林
書記員: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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