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穆某某新宇農(nóng)機有限責任公司,住黑龍江省穆某某,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1085130602245C。
法定代表人:開春波,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馮雪巖,黑龍江馮雪萍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白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黑龍江省穆某某。
原告穆某某新宇農(nóng)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為新宇農(nóng)機公司)與被告白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30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馮雪巖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白某某經(jīng)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原告新宇農(nóng)機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被告給付原告貨款25000元,被告自2018年1月18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承擔利息,至被告履行給付義務為止;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2015年5月1日,被告從原告處購買拖拉機,被告交納了部分款項,還欠原告購買拖拉機款25000元,被告給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據(jù)。后被告又于2018年1月18日重新為原告出具了一份25000元的欠據(jù)。此款被告至今分文未付,故原告依法提起訴訟。
被告白某某未出庭也未提供答辯意見。
本院經(jīng)審理認定事實如下:2015年5月1日,被告白某某在原告新宇農(nóng)機公司處購買拖拉機。當時被告白某某交納了部分貨款,還欠原告拖拉機購買款25000元,被告給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據(jù),原告將拖拉機交付給了被告白某某。被告出具欠據(jù)后,一直未償還原告欠款。2018年1月18日,被告白某某又重新給原告出具了一份25000元的欠據(jù)。欠據(jù)中約定15日內(nèi)還款,未約定利息及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后,被告仍未償還欠款?,F(xiàn)尚欠原告貨款25000元。
本院認為,被告白某某在原告新宇農(nóng)機公司購買拖拉機所形成的買賣合同關系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禁止性規(guī)定,合法有效。雙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原告已按照約定將拖拉機交付給了被告,被告也出具了所欠貨款的欠據(jù)。被告就應按照約定及時償還給原告所欠的貨款。逾期后,被告未償還欠款屬違約。對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擔利息的訴訟請求,因雙方在欠據(jù)中未約定利息,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擔利息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本院不予支持。關于被告白某某在原告處購買拖拉機與農(nóng)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的關系問題,穆某某財政局與穆某某農(nóng)機局于2015年8月26日聯(lián)合下發(fā)了文件,對補貼對象、實施范圍、機具種類、操作程序、起止時間等都作了規(guī)定。被告白某某購買的拖拉機種類也在補貼范圍之內(nèi);但必須自己向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農(nóng)機部門申報,通過農(nóng)機局公開搖號,被搖上號的才能得到當年的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在15個工作日內(nèi)將補貼資金一次性支付到申領者的一卡通內(nèi)。被告白某某是否申報,是否領到補貼款都是其個人的問題,與拖欠原告的貨款無關聯(lián);享受或不享受補貼都得償還原告的欠款。被告白某某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屬自行處分自己的訴訟權利,因此產(chǎn)生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負擔。
綜上所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第一百六十一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單證的同時支付?!敝?guī)定,原告要求被告立即給付貨款25000元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支持。超出部分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白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給付原告穆某某新宇農(nóng)機有限責任公司拖拉機款25000元;
二、駁回原告穆某某新宇農(nóng)機有限責任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426元,減半收取213元,由被告白某某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孔繁強
書記員: 謝竟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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