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石家莊市鹿某區(qū)銅冶鎮(zhèn)南甘子村第10組村民65戶323人。
訴訟代表人:任春明,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石家莊市鹿某區(qū)。
訴訟代表人:任合香,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石家莊市鹿某區(qū)。
訴訟代表人:張振學,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石家莊市鹿某區(qū)。
訴訟代表人:王振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石家莊市鹿某區(qū)。
訴訟代表人:楊振龍,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石家莊市鹿某區(q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石家莊市鹿某區(qū)銅冶鎮(zhèn)南甘子村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任占華,該村民委員會主任。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俊梅,河北弘宇律師事務所律師。
再審申請人石家莊市鹿某區(qū)銅冶鎮(zhèn)南甘子村第10組村民65戶323人(以下簡稱南甘子村第10組65戶)因與被申請人石家莊市鹿某區(qū)銅冶鎮(zhèn)南甘子村村民委員會物權保護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冀01民終741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
本院經審查認為,1997南甘子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打破原組界限進行重新發(fā)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成員均有權依法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土地。申請人石家莊市鹿某區(qū)銅冶鎮(zhèn)南甘子村第10組65戶村民亦有耕地,均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清楚。綜上,南甘子村第10組65戶村民的再審申請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guī)定的再審事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審判長 李建立
審判員 晉登昆
審判員 苑麗喬
書記員: 吳嬌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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