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富華大酒店
韓曉良(河北子辰律師事務所)
劉月增
原告:石家莊市富華大酒店。住所地:石家莊市長安區(qū)建華北大街。
法定代表人:譚福增,該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韓曉良,河北子辰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劉月增。
原告石家莊市富華大酒店與被告劉月增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蘇文濤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石家莊市富華大酒店的委托代理人韓曉良、被告劉月增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本院認為,2013年9月16日、2013年9月29日的借款均是通過原告辦公室主任李剛的賬戶轉(zhuǎn)到被告賬戶的,且有原告法人譚福增的簽字,還款259661元也是向原告歸還的,該兩筆借款為同一性質(zhì)。本院對原告的主張予以確認。被告對2013年9月29日借款的還款日期有異議,但未提交相反證據(jù),對原告的主張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張代被告支付餐費570元及石家莊市湘君府餐飲有限公司的消費2119元,被告劉月增主張該費用是其擔任原告單位總經(jīng)理期間的工作用餐,原告不認可,被告未提交證據(jù),對被告的主張,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張代被告支付劉芳歌廳消費950元,被告對其簽字不認可,原告未申請筆跡鑒定,對原告的主張,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張被告借款1萬元,被告不認可,原告的證據(jù)不能證明其主張,本院不予支持。被告還款共計259661元。綜上被告尚欠原告143028元(402689元-259661元)。原告主張被告給付其中的14萬元產(chǎn)生的利息自2013年10月15日起算。因兩份借據(jù)還款混同,未還部分應按最后約定的還款日期為準,即應從2013年10月20日付欠款之日計算較為適宜。被告主張原告欠其19.5萬元,未提交相關證據(jù),本院不予支持。綜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 ?、第二百零六條 ?、第二百零七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月增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給付原告石家莊市富華大酒店142689元及利息(利息的計算基數(shù)為14萬元自2013年10月20日起至本判決指定給付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二、駁回原告石家莊市富華大酒店其他訴訟請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義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3373元,減半收取1686.5元,由原告石家莊市富華大酒店負擔118.5元,被告劉月增負擔1568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認為,2013年9月16日、2013年9月29日的借款均是通過原告辦公室主任李剛的賬戶轉(zhuǎn)到被告賬戶的,且有原告法人譚福增的簽字,還款259661元也是向原告歸還的,該兩筆借款為同一性質(zhì)。本院對原告的主張予以確認。被告對2013年9月29日借款的還款日期有異議,但未提交相反證據(jù),對原告的主張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張代被告支付餐費570元及石家莊市湘君府餐飲有限公司的消費2119元,被告劉月增主張該費用是其擔任原告單位總經(jīng)理期間的工作用餐,原告不認可,被告未提交證據(jù),對被告的主張,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張代被告支付劉芳歌廳消費950元,被告對其簽字不認可,原告未申請筆跡鑒定,對原告的主張,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張被告借款1萬元,被告不認可,原告的證據(jù)不能證明其主張,本院不予支持。被告還款共計259661元。綜上被告尚欠原告143028元(402689元-259661元)。原告主張被告給付其中的14萬元產(chǎn)生的利息自2013年10月15日起算。因兩份借據(jù)還款混同,未還部分應按最后約定的還款日期為準,即應從2013年10月20日付欠款之日計算較為適宜。被告主張原告欠其19.5萬元,未提交相關證據(jù),本院不予支持。綜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 ?、第二百零六條 ?、第二百零七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月增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給付原告石家莊市富華大酒店142689元及利息(利息的計算基數(shù)為14萬元自2013年10月20日起至本判決指定給付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二、駁回原告石家莊市富華大酒店其他訴訟請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義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3373元,減半收取1686.5元,由原告石家莊市富華大酒店負擔118.5元,被告劉月增負擔1568元。
審判長:蘇文濤
書記員:劉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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