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田大體,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河北省任丘市。
委托代理人:馬強,河北憲澤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龐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河北省任丘市。
原告田大體與被告龐某某不當得利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9日立案。原告田大體于2018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田大體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田大體撤訴。
案件受理費1091元,由原告田大體承擔。
審判員 劉建奎
書記員: 鄭鑫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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