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恭喜
吳某
談兵(湖北竟成律師事務所)
原告甄恭喜,男。
被告吳某,男。
委托代理人談兵,湖北竟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甄恭喜訴被告吳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3年1月7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3年3月11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原告甄恭喜、被告的委托代理人談兵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原告向本院所舉證據借條,意在表明原、被告共同認可的欠款數額及借款事實,現被告對此否認,稱系賭債累積而成,原告雖有借條,但主張系現金交付,應就款項的資金來源、交易習慣、當事人之間關系及交付的數額、時間、地點、方式等承擔舉證責任,以證實該借貸關系的合法性和真實性;本案中,原告所提交證據不足以證實其主張,且無相關事實和證據與借條佐證,故原告的訴請因證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被告的其它辯解意見,無相關證據佐證,本院不予采納。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條 ?、第七條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條 ?、第六十四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甄恭喜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6550元,由原告甄恭喜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原告向本院所舉證據借條,意在表明原、被告共同認可的欠款數額及借款事實,現被告對此否認,稱系賭債累積而成,原告雖有借條,但主張系現金交付,應就款項的資金來源、交易習慣、當事人之間關系及交付的數額、時間、地點、方式等承擔舉證責任,以證實該借貸關系的合法性和真實性;本案中,原告所提交證據不足以證實其主張,且無相關事實和證據與借條佐證,故原告的訴請因證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被告的其它辯解意見,無相關證據佐證,本院不予采納。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條 ?、第七條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條 ?、第六十四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甄恭喜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6550元,由原告甄恭喜承擔。
審判長:賈立榮
審判員:蔣新
審判員:杜昕
書記員: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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