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沈劍,上海朝聞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黃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丹婷,上海達尊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王某某與被告黃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8日立案。原告王某某于2019年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F原告申請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準許。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予原告王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33元,減半收取計66.50元,由原告王某某負擔。
審判員:全煒琦
書記員: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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