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安徽省。
委托訴訟代理人:黃志宏,上海君典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陳宇,上海君典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呂大江,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吉林省。
原告王某某與被告呂大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8日立案。原告王某某于2020年4月20日以雙方達成和解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訴訟權利和民事權利?,F(xiàn)原告王某某申請撤回起訴,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本院可予準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王某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計150元,由原告王某某負擔。
審判員:林??舒
書記員:褚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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