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某,女,漢族,住湖北省。
委托訴訟代理人:顧嘉琳,上海輝旺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陸某,男,漢族,住云南省。
被告: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負責人:陳雪松,總經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婷,上海市華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辛劍飛,上海市華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王某某與被告陸某、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6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現因案情復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審理。
審判員:冷安宏
書記員:周皓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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