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某,女,漢族,戶籍地安徽省。
委托訴訟代理人:孫明軍,上海慕恩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朱某某,男,漢族,戶籍地河南省禹州市。
被告:上海永騰勞務派遣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閔行區(qū)。
法定代表人:尹超峰。
原告王某某與被告朱某某、上海永騰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身體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原告王某某于2019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交撤訴申請。本院認為,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現(xiàn)原告王某某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王某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計134.47元,由原告王某某負擔。
審判員:袁??潔
書記員:陸??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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