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一審被告):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黑龍江省鐵力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高天書,黑龍江龍程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一審原告):劉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黑龍江省鐵力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繼辰,黑龍江運金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小坤(系劉某某之妻),住黑龍江省鐵力市。
一審第三人:方志國,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黑龍江省鐵力市。
上訴人王某某因與被上訴人劉某某、一審第三人方志國物權保護糾紛一案,不服黑龍江省鐵力市人民法院(2018)黑0781民初87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8年11月15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王某某及委托訴訟代理人高天書,被上訴人劉某某委托訴訟代理人王繼辰、劉小坤,第三人方志國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二審中,當事人沒有提交新證據(jù)。二審查明的事實與一審認定的基本事實一致,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紀淑榮生前與劉某某簽訂的土地轉包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合法有效。雖然紀淑榮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但不能因其死亡而終止合同。在該合同未解除之前爭議土地由劉某某經營。王某某在紀淑榮去世后耕種劉某某承包的土地,侵犯了劉某某的經營權。一審法院判決王某某返還其耕種劉某某承包的土地正確。王某某提出的上訴請求,沒有證據(jù)證實,本院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王某某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判決如下:
審判長 趙淑杰
審判員 蓋國建
審判員 于曉星
書記員: 肖尊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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