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牟某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哈爾濱市南崗區(qū)。
委托代理人任峰,黑龍江普仁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秦非,黑龍江遠東律師集團事務所律師。
被告周建軍,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大慶市讓胡路區(qū)東湖小區(qū)。
被告南通宏華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住所地薩爾圖區(qū)萬寶大市場四號門。
法定代表人沈寶林
原告牟某某訴被告周建軍、南通宏華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原告牟某某無法提供被告的聯系方式及通訊地址,本案無法正常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原告牟某某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13800元不予收取。
審 判 長 宋玉慶 代理審判員 楊 陽 人民陪審員 張延風
書記員: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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