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熊某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qū)。
被告十堰市漢江路街道辦事處七里埡村村民委員會。該村民委員會住所地,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qū)七里埡村。代碼:72611648-3。
代表人何勝根,該村村委會主任。
委托訴訟代理人馬建國,該村委會委員。代理權(quán)限:代為承認(rèn)、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達(dá)成和解、簽收法律文書。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樹江,湖北舉燭律師事務(wù)所律師。代理權(quán)限:代為承認(rèn)、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達(dá)成和解、簽收法律文書。
原告熊某某訴被告十堰市漢江路街道辦事處七里埡村村民委員會房屋拆遷安置補(bǔ)償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8日立案受理。在審理過程中,本院于2018年9月20日向原告熊某某送達(dá)開庭傳票,定于2018年10月15日下午3時(shí)15分開庭。原告熊某某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dāng)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fèi)9800元,減半收取4900元,由原告熊某某負(fù)擔(dān)。
審判長 王旭
審判員 萬家貞
審判員 張珣
書記員: 王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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