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深圳市誠信祥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金田路4036號榮超大廈08層03號。
法定代表人:蔣維成,男,該公司執(zhí)行董事。
委托訴訟代理人:甄一峰,男,河北齊心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素青,女,河北齊心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張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南宮市。
原告深圳市誠信祥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被告張某某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12日立案,原告深圳市誠信祥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以雙方已達成和解且張某某已經(jīng)還款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深圳市誠信祥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深圳市誠信祥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深圳市誠信祥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負擔。
審判員 孫保仲
書記員: 張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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