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涂某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湖北省漢川市。
被告:閆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宜昌市夷陵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永鎮(zhèn),湖北久盈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告:易某某,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宜昌市夷陵區(qū)。
原告涂某某與被告閆某、易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5日立案。2017年2月23日,原告涂某某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涂某某自動撤回起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1150元,由原告涂某某負擔。
審判員 艾書強
書記員: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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